机关、学校、社会团体、事业单位等由缴纳人自行在电子税务局或办税服务场所进行缴纳;企业、个体经营者由县(市、区)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核定费源信息,向税务部门推送;城市居民和暂住人口由税务部门确定的代征单位征收;有管理单位负责管理的...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减免征生活垃圾处理费:
(一)下岗职工自谋职业者和城市下岗职工、失业人员、低保对象及享受抚恤补助的家庭;
(二)停产的企业、个体经营者;
(三)从事个体经营的残疾人、退役士兵;
(四)国家、自治区、市规...
(一)居民:常住人口4.00元/月·户,暂住人口2.00元/人·月。
(二)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工业企业、驻吴单位的本年度在职职工(含临时工、合同工、临时人员)2.00元/人·月。
(三)有床位的行业(床位、在职职工)宾馆、旅馆、...
本市行政区域城市开发边界内所有产生生活垃圾的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个体经营者、社会团体、城市居民和城市暂住人口、营运车辆等,均应按《吴忠市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征收管理办法》缴纳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
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是指城市生活垃圾收集、运输、无害化处理过程中发生的费用。不包括卫生清扫、居民小区物业管理企业收取的卫生费和特种垃圾处理费。
城市生活垃圾是指城市人口在日常生活中或者为日常生活提供服务的活动中产生的固体废物,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视为生活垃圾的固体废物。
退役军人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在最高限额基础上可再上浮20%,单缴存职工最高限额从60万元上浮至72万元,双缴存职工从80万元上浮至96万元。
本政策自2026年1月12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7年12月31日;实施期间,同步遵照执行《吴忠市住房公积金提...
可以。
受理条件:
1.本政策执行期间内,缴存人或配偶购买宁夏辖区内自住住房缴纳契税的;
2.房屋用途为住宅,不包含商服和商业用途房屋;
3.无冻结、未列入黑名单的,本年度无其他情形提取记录的。
提取范围:缴存人本人及配偶...
可以。
受理条件:
1.本政策执行期间内,缴存人对吴忠市辖区内的自住住房进行助残无障碍改造(对自住住房基础设施、增设辅助设备的居家无障碍改造)的;
2.缴存人持有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
3.涉改造项目的房屋用途为住...
可以。
受理条件:
1.缴存人购买自住住房,自购买住房行为发生之日起5年内的;
2.房屋用途为住宅,不包含商服和商业用途房屋;
3.无未结清住房公积金贷款(含异地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无冻结、未列入黑名单的,本年度无其他情形提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