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加强水资源保护,全面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严守“三条红线”;
(2)加强河湖水域岸线管理保护,严格水域、岸线等水生态空间管控,严禁侵占河道、围垦湖泊;
(3)加强水污染防治,统筹水上、岸上污染治理,排查入河湖污染源,优...
指经现场调查和分析评价所确定的可能受山洪灾害威胁的城(集)镇、行政村(居民委员会)、自然村等居民区范围。在现场调查阶段,由现场调查人员根据历史最高洪水位或可能淹没最高水位、地形、河流走向、经验判断等初步划分危险区;对重点防治对象,通...
(1)对质量责任主体贯彻执行法律法规、技术标准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情况进行监督;
(2)复核各质量责任主体的资质及其派驻现场的项目负责人、有关从业人员的资格,对质量责任主体质量管理体系建立、运行和质量行为进行监督;
(3)审核项...
(1)水资源状况、用水现状和节约用水潜力;
(2)节约用水目标和总体安排;
(3)节约用水指标体系;
(4)节约用水措施;
(5)节约用水实施计划、保障和监督措施;
(6)污水处理回用、咸水、雨洪水利用等;
(7)其他与...
国务院水行政主管部门在国务院的领导下,负责全国防洪的组织、协调、监督、指导等日常工作。国务院水行政主管部门在国家确定的重要江河、湖泊设立的流域管理机构,在所管辖的范围内行使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和国务院水行政主管部门授权的防洪协调和监督...
应当包括水土流失预防和治理的范围、目标、措施和投资等内容。
发布时间:2023-11-27 知识来源:吴忠市水务局
禁止在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设置排污口。在江河、湖泊新建、改建或者扩大排污口,应当经过有管辖权的水行政主管部门或者流域管理机构同意,由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对该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书进行审批。
(1)依法应当编制水土保持方案的生产建设项目,未编制水土保持方案或者编制的水土保持方案未经批准而开工建设的;
(2)生产建设项目的地点、规模发生重大变化,未补充、修改水土保持方案或者补充、修改的水土保持方案未经原审批机关...
(1)在地下水禁采区取用地下水的;
(2)在取水许可总量已经达到取水许可控制总量的地区增加取水量的;
(3)可能对水功能区水域使用功能造成重大损害的;
(4)取水、退水布局不合理的;
(5)城市公共供水管网能够满足用水需要时...
(1)申请书;
(2)与第三者利害关系的相关说明;
(3)属于备案项目的,提供有关备案材料;
(4)国务院水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材料。
建设项目需要取水的,申请人还应当提交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报告书。论证报告书应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