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是指国家开发银行等金融机构向符合条件的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含预科生)发放的、在学生入学前户籍所在县(市、区)办理的助学贷款。生源地贷款为信用贷款,学生和家长(或其他监护人等)为共同借款人,共同承担还款责任...
咨询电话:
吴忠市教育考试中心 0953-2013676,0953-2121553
注意事项:
1.符合条件,且服务期满后两年内不主动申请者,视为自动永久放弃学费补偿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资格;
2.在国家助学贷款代偿资金未获审批前,获得助学贷款的高校毕业生应主动偿还国家助学贷款,如在基层工作服务期限内,出现国家助学...
区外高校毕业生申请应向户籍所在地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提交:
1.《宁夏高校毕业生基层就业国家资助申请表》;
2.《宁夏高校毕业生基层就业在职在岗情况调查表》;
3.《宁夏高校学生基层就业学费补偿或国家助学贷款代偿补助申请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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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属高校毕业生申请方式:
符合基层就业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的高校毕业生(户口为宁夏籍全日制应届毕业生)向自己毕业学校应提供相应材料。
由于政策规定无法签订3年以上劳动合同或工作协议的,需提供以下相关证明材料:
1.由就业单位提供签订劳动合同或工作协议中,服务年限方面的规定;
2.毕业生需要书面承诺3年内不能离职离岗,换岗应根据就业单位需求调整,就业单位对承诺书盖章...
工作年限指:
与就业单位签订3年以上(含3年)的劳动合同或工作协议,不满3年的,均不予批准。
县级以下基层单位:
(1)工作地点在县以下(不含县政府所在地)乡(镇、街道);
(2)工作地点在县级的乡(镇、街道)政府机关、农村中小学、国有农(牧、林)场、农业技术推广站、畜牧兽医站、乡镇卫生院、计划生育服务站、乡镇文化站等;...
操作方法:
自治区对到我区县级以下艰苦边远地区基层单位就业、获得学费补偿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资格的高校毕业生采取一次性补偿代偿的方法,即:3年服务期满后,符合补偿和代偿条件的学生,自治区属高校毕业的学生,由本人向毕业高校提出申请;区...
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遵守宪法和法律;
(2)在校期间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诚实守信,道德品质良好,学习成绩合格;
(3)毕业时自愿到我区基层单位工作、服务期连续在3年以上(含3年),服务期内考核称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