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为保证公租房分配公平公正公开,住房分配采取电脑公开摇号的方式进行分配。依照“房源筹集—意向填报—电脑摇号—办理入住—后期管理”五个环节实施分配。
答:保障家庭及其家庭成员、社会各界有权对住房保障部门履职情况进行监督,如有任何疑议,可以直接向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提出异议或投诉,联系电话:0953-2020406。社会各界发现公共租赁住房存在转租转借、骗租等违法行为,都可以依法向市保障性住房...
答:承租公租房后,如果承租人有以下行为,将被解除租赁合同,收回公共租赁住房,取消其住房保障资格,5年内不得再次申请公共租赁住房:
1.转租、转借或者擅自调换所承租公共租赁住房;
2.改变所承租公共租赁住房用途;
3.破坏或者擅...
答:根据《吴忠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修订)》(吴政规发〔2023〕2号)文件规定:无住房或者家庭现有住房人均建筑面积在15平方米以下,或现居住住房经专业机构鉴定为危房,可以享受公共租赁住房。其他情况不可继续享受公共租赁住房。
答:提供夫妻双方的身份证、户口本及结婚证等相关资料,到政务服务中心八楼808室办理即可。
答:可以到吴忠市政务服务中心八楼808室或户籍所在地社区领取。
答:房屋鉴定为D级危房的可以到户籍所在地的乡镇和社区,以危房申请渠道申请公租房保障。
答:不可以,根据《吴忠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修订)》(吴政规发〔2023〕2号)文件规定,公共租赁住房属于国有资产,个人是不可以买卖、出租和转让的,如有以上行为都是违法的。
答:可以,只要是户籍在利通区的,到户籍所在地的乡镇、社区申请即可。
答:根据《吴忠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修订)》(吴政规发〔2023〕2号)文件规定:退出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后,5年之内不得重新申请公共租赁住房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