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专题专栏 > 政策问答平台 > 吴忠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请问我现在被核查出名下有房产,可以继续租住公租房吗?

时间:2023-11-23 来源:吴忠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字号:

用微信扫描二维码
分享至好友和朋友圈

×

答:根据《吴忠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修订)》吴政规发〔2023〕2号)文件规定:无住房或者家庭现有住房人均建筑面积在15平方米以下,或现居住住房经专业机构鉴定为危房,可以享受公共租赁住房。其他情况不可继续享受公共租赁住房。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主办单位:吴忠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党政机关表示 网站支持无障碍浏览 网站支持IPv6访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