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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承租公租房后,如果承租人有以下行为,将被解除租赁合同,收回公共租赁住房,取消其住房保障资格,5年内不得再次申请公共租赁住房:
1.转租、转借或者擅自调换所承租公共租赁住房;
2.改变所承租公共租赁住房用途;
3.破坏或者擅自装修所承租公共租赁住房,拒不恢复现状;
4.在公共租赁住房内从事违法活动;
5.无正当理由连续6个月以上闲置公共租赁住房;
6.累计拖欠租金6个月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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