满足的条件:
(1)申请贷款人应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学籍:被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批准设立、实施全日制高等学历教育的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高等专科学校(含民办高校和独立学院)、科研院所、党校、行政学院、会计学院(学校...
申请贷款地点:
首次贷款时,借款学生和共同借款人需要一起前往双方户籍所在地的县级学生资助管理部门办理。续贷时,借款学生或共同借款人任何一方持相关材料到原县级学生资助管理部门办理。开办远程续贷的地区,借款学生可通过学生在线系统办理...
开始还款、还本宽限期时间:
在读期间利息全部由财政补贴;
毕业后不再继续攻读学位时,自毕业当年起自付利息,在5年还本宽限期内只需偿还利息,如毕业后剩余贷款期限小于5年,则按《借款合同》约定的还款计划还款;
毕业后,在还款期内...
额度及用途:
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学生(含预科、高职、第二学士学位)每人每年申请贷款额度不超过16000元,不低于1000元;全日制研究生(含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每人每年申请贷款额度不超过20000元,不低于1000元。学生申请的国家助学贷款优先...
国家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是指国家开发银行等金融机构向符合条件的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含预科生)发放的、在学生入学前户籍所在县(市、区)办理的助学贷款。生源地贷款为信用贷款,学生和家长(或其他监护人等)为共同借款人,共同承担还款责任...
咨询电话:
吴忠市教育考试中心 0953-2013676,0953-2121553
注意事项:
1.符合条件,且服务期满后两年内不主动申请者,视为自动永久放弃学费补偿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资格;
2.在国家助学贷款代偿资金未获审批前,获得助学贷款的高校毕业生应主动偿还国家助学贷款,如在基层工作服务期限内,出现国家助学...
区外高校毕业生申请应向户籍所在地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提交:
1.《宁夏高校毕业生基层就业国家资助申请表》;
2.《宁夏高校毕业生基层就业在职在岗情况调查表》;
3.《宁夏高校学生基层就业学费补偿或国家助学贷款代偿补助申请证明》;
...
区属高校毕业生申请方式:
符合基层就业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的高校毕业生(户口为宁夏籍全日制应届毕业生)向自己毕业学校应提供相应材料。
由于政策规定无法签订3年以上劳动合同或工作协议的,需提供以下相关证明材料:
1.由就业单位提供签订劳动合同或工作协议中,服务年限方面的规定;
2.毕业生需要书面承诺3年内不能离职离岗,换岗应根据就业单位需求调整,就业单位对承诺书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