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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忠市水务局关于宁夏青铜峡水泥股份有限公司4000t/d新型干法油井水泥生产线配套纯低温余热发电综合利用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的复函

吴水函〔2020〕21号


宁夏青铜峡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你单位《关于宁夏青铜峡水泥股份有限公司4000t/d新型干法油井水泥生产线配套纯低温余热发电综合利用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审查审批的请示》(宁青水总发〔2020〕33号)收悉。我局组织对《宁夏青铜峡水泥股份有限公司4000t/d新型干法油井水泥生产线配套纯低温余热发电综合利用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进行了技术审查,提出审查意见(见附件)。经研究,我局基本同意该水土保持方案。现函复如下:

一、项目概况

宁夏青铜峡水泥股份有限公司4000t/d新型干法油井水泥生产线配套纯低温余热发电综合利用项目位于吴忠市太阳山开发区境内,属新建项目,建设总规模为年产130万吨油井水泥,建设内容包括中控楼、生产设施、储料库、生活用房、硬化、道路和绿化等工程,由办公生产区和生活区组成。施工道路利用太阳山开发区现有道路,施工营地设置在项目建设区域内;项目施工用水、用电由太阳山开发区将供水管道、供电线路布设至本项目厂区,能够满足本项目用水和用电需求。工程总占地33.87公顷,全部为永久占地;建设期挖方量16.05万立方米,填方量16.05万m3;工程总投资4.69亿元,其中土建投资1.35亿元,建设资金由企业自筹。项目于2009年8月开工,于2012年6月底建设完成,总工期35个月。

二、项目建设总体要求

(一)基本同意主体工程水土保持分析与评价。

(二)同意水土流失防治标准执行西北黄土高原区一级标准。

(三)基本同意本阶段确定的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为33.87公顷。

(四)基本同意水土流失防治分区和分区防治措施。工程建设中应优化施工组织和工艺,减少地表扰动和植被损坏,加强预防、治理措施。

(五)基本同意水土保持估算总投资为571.56万元,其中水土保持补偿费33.87万元。

(六)基本同意水土保持方案实施进度安排。

(七)基本同意取消监测的建议。

三、你单位在项目建设中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按照批复的水土保持方案,做好水土保持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等后续设计,加强施工组织和管理工作,切实落实水土保持“三同时”制度。

(二)严格按方案要求落实各项水土保持措施。各类施工活动要严格控制在用地范围内,尤其是施工机械进出施工场地时禁止随意占压、扰动和破坏地表。在工程施工中应加强对施工单位管理,合理安排施工时序和水土保持措施实施进度,及时布设临时防护措施,严格控制施工期间可能造成的水土流失。

(三)采购土、石、砂等建筑材料要选择有水土保持方案审批手续的料场,无水土保持方案审批手续的料场,要明确水土流失防治责任,并向当地水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四)工程开工前将水土保持工作管理机构负责人、联系人报吴忠市水务局。并定期报告水土保持方案的实施情况,接受地方水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

(五)本项目地点、规模如发生重大变化,应及时补充或修改水土保持方案,报我局审批。水土保持方案实施过程中,水土保持措施如需作出重大变更的,必须报我局批准。

四、你公司要按照《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通知》的规定,在主体工程竣工投入使用前应及时组织水土保持设施验收,严格执行验收、公示、报备程序。

 

附件:宁夏青铜峡水泥股份有限公司4000t/d新型干法油井水泥生产线配套纯低

      温余热发电综合利用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技术审查意见

                           

           

 

    吴忠市水务局

                             2020年4月10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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