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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忠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建立健全校园安全管理机制的通知

吴政办发〔2023〕12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相关部门:

为进一步健全学校安全管理机制,深入推进校园安全管理规范化建设,全面提升学校治理水平和能力,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统一思想,切实提高校园安全工作认识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充分认识维护校园安全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把确保校园安全当作促进教育发展、构建和谐社会重大政治任务,切实担负起维护校园安全及周边安全的政治责任,加强校园安全管理规范化建设,坚决防止学校各类恶性案件和重大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师生安全、校园安全、社会稳定。

二、建章立制,全面构建校园安全管理机制

(一)健全组织领导机制。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幼儿园均要建立校园安全委员会或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研究、部署本地区和本单位安全工作,专题研究重大安全事项,科学制定安全工作计划,及时解决学校安全工作中的各种问题。下设专门机构和人员,做到分工具体、职责明确,落实一岗双责,构建责任层级体系。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要切实承担属地责任,统揽校园及周边安全工作;各级主要负责同志要严格落实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学校安全工作的研究部署;各有关部门要切实履行行业监管责任,各尽其责指导检查校园安全工作;各学校要认真落实主体责任,进一步细化校园各项安全措施,建立覆盖所有环节的学校安全责任体系,做到责任无盲区、管理无死角。

(二)完善制度保障机制。要做好顶层设计,建立健全各类机制,确保安全管理有章可循安全制度全面覆盖。建立完善的制度体系。以学校、幼儿园安全工作管理制度为基础,建立覆盖学校值班、隐患排查、安全演练、课堂教学、宿舍管理、信息通报、事故处理等规范制度,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做到不留盲点、不出漏洞。健全科学的预案体系。制定学校、幼儿园预防交通安全、火灾、食物中毒、意外伤害、自然灾害、踩踏事故、溺水事故等处理预案,防患于未然,加强应急演练,提高应急处置能力。各项制度、预案全面可行,细化到岗位、明确到责任人,应知尽知、应会尽会,实现管理制度规范化。

(三)健全安全教育机制。各学校、幼儿园积极开展安全教育培训活动,依托宁夏学校安全教育平台落实安全教育课,严格落实课时要求。加强校园安全课程与资源建设,推动安全教育、法制教育、生命教育和心理健康教育构建多位一体新型校园安全教育模式。

(四)完善风险排查机制。建立校园内敏感部位日检查、重点部位周检查、校园区域月检查、节假日校园周边联合排查、校长和分管安全副校长随时巡查的安全隐患排查制度。建立隐患整改评价制度,定期分析、评估隐患治理情况,不断完善隐患治理工作机制,建立隐患排查奖励制度,鼓励师生员工发现和排查事故隐患。

(五)健全事故应对机制。学校发生安全事故,要在第一时间启动相应的应急处理预案,统一领导,及时动员和组织救援和事故调查、开展责任认定及善后处理,并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发生重大自然灾害、公共安全事故,应当优先组织对受影响学校开展救援。各学校建立安全事故处置预案,健全学校安全事故的报告、处置和部门协调机制。

(六)完善联防联动机制。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要组织协调各相关单位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配合、通力协作,全面形成校园安全管理的工作合力。建立公安、司法、市场监管、应急管理、卫健、文旅体广电、城市管理综合执法等相关职能部门共同参与、齐抓共管的校园安全管理格局,定期和不定期召开联席会议,明确各职能部门校园安全管理工作重点、工作职责,解决学校实际困难。

七)建立风险分担机制。学校按规定购买校方责任险和附加校园方无过失责任保险,投保经费按照谁办学、谁支付的原则承担,不得向学生收取。结合实际探索与学生安全相关的食品安全、校外实践、体育运动等领域的责任保险,全方位保障学生安全。

(八)建立事故处理机制。各县(市、区)教育局和各学校要增强事故发生后的舆情应对处置能力,推广建立法律顾问制度。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调解法》相关规定,由相关职责部门依法设立学校矛盾纠纷调解委员会,吸纳具有较强专业知识和社会公信力、知名度,热心调解和教育事业的社会人士担任人民调解员,协助学校妥善处理事故。

(九)强化安全保障机制。各学校、幼儿园要明确归口负责学校安全风险防控的专门机构,配齐配强工作力量,形成人防、物防、技防三防维护、立体网络化管理的长效机制。健全学校安全风险防控的网络管理与服务系统,整合各方面力量,积极利用互联网和信息技术,为学校提供便捷、权威的安全风险防控的专业咨询和技术支持服务。要配齐配足保安及校医(保健员),经常性开展演练活动,千方百计守护师生安全。

(十)完善督查考评机制。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将学校安全工作作为督导检查的重要内容,加强对各有关部门、学校落实安全风险防控职责的监督、检查。对安防机制不健全、安防责任不落实、安保人员配备不到位、安防设施不完善的,及时通报并督促落实。对重大安全事故或产生重大影响的校园安全事件,组织专项督导。对学校安全事故频发的县(市、区),市人民政府视情况采取挂牌督办、约谈、追责问责等措施,督促其限期整改。

三、提质增效,全面提升学校规范化建设水平

(一)高度重视,切实夯实校园安全基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要因地制宜,按照一县一案、一校一案原则,制定校园安全管理机制实施方案。要认真研究校园安全管理工作推进存在的问题困难,围绕组织协调、监督指导、检查验收等具体环节认真进行谋划部署,对标对表抓好各项措施的推进落实。统筹相关资金和地方自有财力,支持学校安全防范建设,全面提高中小学幼儿园安全防护经费保障水平。

(二)织密网络,全力营造校园安全稳定环境。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理念,在统筹推进教育、学校改革与发展工作中,始终将安全放在突出位置,与各项工作同谋划、同安排、同检查、同总结、同奖惩。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有针对性地进一步细化校园安全责任,加强纵向管理、协调横向管理,推进全过程、全方位、全时段安全管理,建立安全管理网络,提升校园治理能力,确保校园安全及师生生命安全。

(三)示范引领,努力打造安全规范化学校。制定详细的安全管理规范化考核评估细则,在自查自检、自愿申报、逐级推荐、复查审核、审议确定的基础上,培育挂牌一批不同类型的安全示范化学校、幼儿园,积极推广安全示范化学校亮点经验,在全市各级各类学校全面推行安全管理规范化建设。

(四)加强沟通,及时报送相关资料。公安局、司法局、市场监管局、应急管理局、卫健委、文旅体广电局、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大队要校园安全管理机制的实施方案331日(星期五)16:00报送至市教育局办公室。联系人:郭彦鹏联系电话:095320379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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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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