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直各相关部门,各县(市、区)自然资源局,利通区综合执法局,各分局,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事业单位:
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家及自治区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的决策部署,进一步提升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效率,助力城市更新和民生改善,我局根据《自然资源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进一步支持城市更新行动若干措施的通知》(自然资发〔2025〕226号)、《自然资源部关于深化规划用地“多审合一、多证合一”改革的通知》(自然资发〔2023〕69号)及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关于规范规划许可工作的通知》(宁自然资规发〔2024〕1号)等文件要求,结合我市建设工程规划管理工作实际,在《吴忠市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豁免清单(第一批)(试行)》基础上动态更新,进一步扩大建设项目豁免范围,制定了《吴忠市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豁免清单(2026年版)(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吴忠市自然资源局
2026年3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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