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市场监管局、分局,市局机关相关科室,直属事业单位:
为全面做好2021年度全市市场监管领域“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根据自治区市场监管厅《关于做好 2021 年度“双随机 一公开”监管工作的通知》(宁市监发〔2021〕19号)要求,结合我市市场监管领域实际,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是党中央、国务院全面深化改革和转变政府职能的一项重大决策,是深化“放管服”改革的重要举措,是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的重要手段。各局、各相关科室要将“双随机、一公开”作为市场监管的基本手段和方式,除食品药品、产品质量和特种设备安全等重点领域,未列入抽查事项清单的事项,按照现有方式严格监管以及投诉举报、临时转办交办事项外,其他事项必须全部采取“双随机、一公开”抽查的方式进行检查,切实将“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方式运用到日常监管工作中,取代日常监管原有的巡查制和随意检查。各任务责任部门要及时主动对接自治区市场监管厅对应处室(区厅下发的工作计划中的组织抽查单位),按照要求抓好工作落实并督促各局做好实施工作。
二、工作任务
(一)统一使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平台
各局、各相关科室要统一使用自治区市场监管厅建设的全区“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平台,按程序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并做好与全区“互联网+监管”系统数据持续共享互用。涉及药品监管领域“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仍使用宁夏药品智慧监管平台双随机系统。
(二)按照抽查事项清单和抽查工作计划合理安排工作
各局、各相关科室要根据本部门、本科室职权清单并结合《吴忠市市场监管系统随机抽查事项清单(第一版)》梳理本部门、本科室的抽查事项清单,制定抽查工作任务。涉及部门联合的相关科室要积极做好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抽查事项的发起、协调、实施工作,保证按期完成部门联合抽查工作。各局要发挥牵头抓总作用,组织本地区市场监管领域“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加强组织领导,把握时间节点,严格按照规定时限、流程和要求,有序推进部门内双随机抽查和跨部门联合抽查工作,确保年度“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检查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三)健全完善“一单两库”,做好信息公示
各局、各相关科室要结合工作需要,持续健全完善“一单两库”信息,要在抽查检查任务完成后20个工作日内,按照“谁检查、谁录入、谁公开”的原则,将抽查检查结果100%记于企业名下,通过公示系统、专业抽查系统或部门网站等渠道进行公示,推进信息数据互通共享,接受社会监督。
(四)建立联合奖惩对象认定制度
各局、各相关科室要将抽查检查结果纳入抽查检查对象信用记录,实施联合惩戒,达到“抽查一部分、警示一大片、规范全行业”的效果。对抽查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按照“谁监管、谁负责”的原则做好后续监管的衔接。对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加大惩处力度,对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防止监管脱节。
三、相关工作要求
“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已列入年终绩效考核,重点考核“两库”建设、计划制定、联合抽查、任务完成、结果公示等。各局、各相关科室要加强对“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的督促检查,确保双随机抽查工作“两个100%”硬指标(计划完成率100%和抽查结果公示率100%)全面完成。涉及部门联合的相关科室,要强化对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的统筹协调和督促落实。各局、各相关科室请于5月15日前、11月15日前分别报送半年、全年“双随机”抽查工作情况(各局上报市局、各相关科室抄报市局信用监管与信息化建设科)。
联 系 人:马 娟
联系电话:13895526751 2129900(传真)
电子邮箱:1312657384@qq.com
附件:1.吴忠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抽查事项清单(第一版)
2.吴忠市市场监管系统2021年随机抽查工作任务
吴忠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3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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