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沿革】吴忠历史渊源流长,公元前2.5万年左右,先民就在这里繁衍生息。秦时于今盐池县境内首设昫衍县,大约辖原银南地区全境。秦始皇三十三年(前214年),境内设富平县,为宁夏平原最早设置的县。此后分别置灵州、回乐等县郡。清朝置宁朔县,县署治小坝堡;置平远县,县署下马关。民国2年(1913年)成立盐池县,隶朔方道。1936年3月,成立盐池县苏维埃政府和陕甘宁省豫海县回民自治政府。1949年9月,吴忠全境解放,成立吴忠堡市,由宁夏省直辖;11月缩编为吴忠镇,归灵武县管辖。同年9月,同心县成立。1950年10月,吴忠镇正式改为吴忠市,宁夏省直辖。1954年4月,宁夏省河东回族自治区成立,辖金积、灵武、吴忠、同心4县市(1955年4月代管盐池县,12月正式管辖),并与吴忠市人民政府合署办公。9月,宁夏省建置撤销,河东回族自治区隶属甘肃省。1955年2月1日,河东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与吴忠市人民政府分署办公。4月28日,河东回族自治区更名为吴忠回族自治州。1958年10月25日,宁夏回族自治区成立,自治州撤销,吴忠市直属宁夏回族自治区。1953年4月至1958年10月设立吴忠回族自治州,辖吴忠、金积、灵武、同心、盐池。1960年,撤销金积县,撤宁朔县改名为青铜峡市。1963年撤销吴忠市、青铜峡市设立吴忠县和青铜峡县。1972年2月23日,国务院批准设立银南地区革命委员会,1973年4月设立银南行政公署,属自治区派出机构。1984年,撤销吴忠县、青铜峡县恢复吴忠市、青铜峡市。1998年5月,撤销银南地区和县级吴忠市,设立地级吴忠市,县级吴忠市改称利通区。地级市辖利通区、青铜峡市、灵武市、中卫县、中宁县、盐池县、同心县。1998年9月5日,成立县级红寺堡开发区;2002年10月,灵武市划归银川市代管;2003年12月,中卫县、中宁县划归新设立的地级中卫市。2009年10月,设红寺堡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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