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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忠市关于全面推行河长制的意见》的解读

时间:2017-05-26 来源:吴忠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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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忠市水务局局长 苏晓理

一、编制背景和意义

201610月,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通过了全面推行河长制的意见,这是党中央、国务院为加强河湖管理保护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更是完善水治理体系、保障国家水安全的制度创新。20161213日,水利部等十部委联合召开视频会议,动员部署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 ,要求各省市、自治区于20186月底前全面推行河长制。习近平总书记在2017年新年贺词中讲到每条河流要有河长,李建华书记在自治区推行河长制工作方案上做批示赞同我任总河长,这充分体现了中央和自治区对创新水治理体系的高度重视。按照自治区推行河长制工作总体部署,我市要在2017年底前全面建立推行河长制管理体系。

二、方案编制依据和过程

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快落实河长制工作要求和自治区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部署,市水务局及时成立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领导小组,抽调技术骨干,并外出考察学习,汲取河长制工作经验。在市发改、工信、环保、国土、住建、园林等部门全力配合下,通过深入调查研究,征求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和市直相关部门意见,经马玉龙副市长审核把关,在此基础上拟定了《吴忠市关于全面推行河长制的意见》、《吴忠市河长制工作方案》、《吴忠市河长制管理考核办法》416日,水利部黄委会对我市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进行了督导检查,提出了一些宝贵意见,我局根据意见和要求,对方案进行了修改,并再次征求了市直相关部门的意见,进一步修改完善了方案。

(一)组织体系。按照分级管理、层层负责的原则,分别确定市、县(市、区)、乡(镇)级河湖的河长。市委书记沈左权同志担任总河长,全面负责全市河长制管理工作,统筹协调工作推进中的重大问题,市长喜清江同志、市委副书记刘军同志担任副总河长。根据自治区确定的河湖名录,由市级管理的河道共7(黄河(吴忠段)、清水河、苦水河、罗家河、清宁河、清水沟和南干沟),通过征求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意见,黄河(吴忠段)河长由市委书记沈左权同志兼任;清水河(吴忠段)河长由市长喜清江同志兼任;清宁河及市属湖泊河长,由市委副书记刘军同志兼任;清水沟河长由市委常委、副市长张学慧同志兼任;罗家河河长由市常委、青铜峡市委书记石瑞林同志兼任;红柳沟(吴忠段)河长由副市长杨金海同志担任;南干沟河长由副市长王天军同志担任;苦水河河长由副市长马玉龙同志担任;河湖沟道所经地区,分级分段由各县(市、区)政府、乡镇主要领导分别担任县(市、区)、乡镇河长

河长制办公室设在市水务局,办公室主任由马玉龙副市长兼任,副主任分别由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丁辉、市水务局局长苏晓理和市环保局局长马朝兼任,各责任部门领导为成员。县级及以上相应设置河长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同级水利部门,对外挂牌办公。

(二)工作目标。2017年底,全市建立健全三级党政领导、三级河长制管理体制,实现辖区河长制管理全覆盖。明确市、县(市、区)、乡(镇)河道管理范围,并在两岸设置河长制标识牌,标明责任单位、河长姓名、联系电话、管理事项、整治目标等相关内容;完成河湖管理保护现状调查;统筹规划,严格落实水资源管理制度,开展源头和饮用水源地保护,加强水体污染综合防治、水域岸线及采砂管理、行政监管与执法,强化跨界断面和重点水域监测,出台河长制相关规章制度,完善河湖沟渠保护管理体制。

   2018年底,全市河长制管理实现常态化,出台河道整治具体规划及实施方案,基本实现重点河湖水资源、水环境承载能力与区域经济发展相协调建立联合执法机制,加强日常巡查监管,严格考核追责,以河长制推动河长治,全面改善河湖水质和水环境。

2020年底,黄河(吴忠段)水质总体保持在类及以上,清水河、红柳沟(吴忠段)、苦水河、清宁河、南干沟、清水沟地表水市控监测断面水质总体达到类以上,实现全市水质功能区达标要求。

(三)主要任务。一是着力加强水资源严格保护,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严格水功能区管理监督。2020年,全市用水总量控制在14.74亿立方米以内,农田灌溉水有效系数提高到0.57,新增恢复农田有效灌溉面积10万亩,发展高效节水灌溉面积68万亩,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比2015年下降24%,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达到85%以上,城镇供水管网漏失率下降到12%以内, 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提高到87%二是依法加快划定河湖岸线范围,加快河道岸线和河岸生态保护蓝线划定,实施人饮水源地保护蓝线制度。201712月底前完成河道岸线和河岸生态保护蓝线划定并向社会公布,20186月底前完成确界立桩。2018年底前,市级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居民生活污水和垃圾要基本实现收集处理。2020年底前完成备用水源或应急水源建设,中心城区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逐步实现水质自动监测。三是扎实推进水污染防治 ,加强工业污染防治,加强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加强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强化生活污染治理。加强污染企业的环境监管,严禁偷排、漏排、直排,确保流域工业企业每年实现稳定达标排放。到2020年,主要农作物测土配方施肥技术推广覆盖率达到90%,主要农作物化肥利用率提高到40%以上,农药利用率达到40%以上,病虫害统防统治覆盖率达到40%以上。2018年底前全面完成非禁养区内规模养殖场标准化改造,2020年底前完成非禁养区内现有牛、羊、家禽、等其它畜禽养殖场的标准化改造,全市污泥无害化处理处置率达到90%以上。四是切实加强水环境质量整治,强化水环境质量目标管理,保障饮用水源安全,健全流域监测预警和应急机制。到2020年,全力推进全市水环境综合整治,切实实施点源和面源污染治理工程,各县区重点实施区域水资源配置工程建设和小流域综合治理项目,市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达到95%以上,全市小流域水质优良比例(类以上水质)达到90%以上,主要湖泊水库水质达标率总体达60%以上,行政村生活垃圾治理常态机制基本建立,乱占乱建、乱排乱倒、乱采砂、乱截流等四乱现象得到有效遏制。加快实施河湖检测预警建设,2020年底前,实现水质水量自动检测全覆盖,建立河湖生态监管网络,实现检测成果共享。五是重点修复水生态功能,加强河流生态保护修复,强化山水林田湖系统治理,推进实施重点流域生态补偿。到2018年,全面消除劣类水体。2020年,全市力争建设安全生态水系60公里。加快重点工程建设,到2017年底全面完成黄河(吴忠市河段)二期防洪工程、苦水河防洪治理工程和南干沟污染综合治理项目,20186月完成清水沟污染综合治理工程。到2020年,十三五期间治理水土流失0.8万亩,水土流失率控制在11.35%以内;加快水源涵养林建设,全面保护天然林,大力种植阔叶林,十三五期间完成封山育林0.78万亩,造林0.02万亩,森林覆盖率稳定在58.7% 六是依法加大治水查处力度,加大河湖管理保护监管力度,落实河湖管理河长责任追究制度。各级河长要落实河道巡查和蓝线管理制度,适时掌握河道岸线动态变化和开发利用情况,及时发现和处置非法占用水域与岸线资源及设置河道障碍物等行为,公安、农牧、水务、环保、园林、住建等部门要定期或不定期联合开展水资源、水生态、水环境专项执法行动。

(四)考核办法。河长制考核分为日常考核、年中考核和年度考核3种。由市委组织部和河长制办公室牵头组织,市直属各相关责任部门配合实施,按照统一标准的原则,采用工作汇报、现场检查、查阅台账资料、召开座谈会等方式进行考核。

考核评分采用常规考评100分和附加奖励10分复合分制,总计110分,考核结果分四档:90分以上为优秀、8090分为良好、6079分为合格、60分以下为不合格。考核结果纳入领导干部年终考核,是年度河长制工作考核主要依据,也是年度评先评优的依据之一。


《吴忠市关于全面推行河长制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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