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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开征求《吴忠市工程建设项目“多测合一”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意见建议的公告

来源:吴忠市自然资源局 时间:2022-10-26

根据《自治区自然资源厅、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人民防空办公室关于印发<关于推进工程建设项目多测合一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要求市自然资源局制定了《吴忠市工程建设项目多测合一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为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提高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效率,现面向社会广泛征求意见建议,征求意见建议时间为20221026日至2022111日。请将意见建议以传真、电话等方式反馈至吴忠市自然资源局。

电话:0953-2020389    0953-2016677传真

电子邮箱:wudcjck@163.com

附件:《吴忠市工程建设项目多测合一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

                                          吴忠市自然资源局

                                          20221026

附件:

            吴忠市工程建设项目“多测合一”实施方案

                       (征求意见稿)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开展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1911号)、《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宁夏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宁政办发201939号)精神,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提高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效率,根据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关于推进规划用地多审合一、多证合一、多测合一的通知》(宁自然资规发〔20196号)和《自治区自然资源厅、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人民防空办公室关于印发<关于推进工程建设项目多测合一的实施意见><宁夏工程建设项目多测合一技术规程>的通知》,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宁夏重要讲话精神,以更好更快方便企业和群众办事为导向,在工程建设领域推行多测合一改革,提升服务效率,不断激发市场主体活力,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和优化营商环境。

(二)主要目标。统筹各部门在各审批阶段的测绘内容清单及成果要求,在吴忠市城区范围内推行统一准入条件、统一名录库、统一成果共享的服务新模式,完善测绘市场竞争机制,提高测绘服务水平与测绘成果质量,缩减测绘环节和时限,减轻企业负担,提升工程建设项目行政审批效率,实现一次委托、联合测绘、成果共享的改革目标。

二、实施范围

(一)多测合一改革范围包括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监督和不动产登记等流程涉及的立项用地规划许可、工程建设许可、施工许可、竣工验收四个阶段。将每个阶段的全部测绘业务整合为一个测绘事项立项用地规划许可阶段主要包括选址测绘、土地勘测定界测量、地籍测绘、拨地测量四个测绘事项工程建设许可阶段主要包括报建图测绘、房屋面积预测;施工许可阶段主要包括规划放线、规划验线、正负零复线;竣工验收阶段主要包括规划核实测量土地核验、消防测量、绿测量、人防测量、地下管线竣工测量、房产测绘等。属行政监管行为的测绘事项可不纳入“多测合一”范围。

(二)适用范围。市本级范围内需要进行行政审批的新建、改建、扩建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等工程项目涉及的测绘服务,不包括特殊工程和交通、水利、能源领域的重大工程项目。

(三)实施原则。“多测合一”按照“谁委托、谁付费”的原则,一个测绘事项原则由建设单位自主委托测绘中介服务机构目录库中的一家单位实施测绘,按照统一标准,提供相应测绘成果。各行政管理部门不得采取行政命令等方式指定特定测绘中介服务机构承揽测绘事项。

、主要内容

(一)统一准入条件。工程建设项目多测合一改革涉及的测绘中介服务机构需依法取得测绘资质证书(必须同时具备工程测量、界线与不动产测绘资质业务范围),并在测绘资质等级许可的作业限额内承揽多测合一业务。

(二)统一技术标准。多测合一测绘成果按国家相关规定统一使用2000国家大地坐标系(CGCS2000)或建立的与2000国家大地坐标系(CGCS2000)相联系的独立平面坐标系统、1985国家高程基准。中介机构提交的中介服务成果应符合法律法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及相关规范等,符合《宁夏工程建设项目多测合一技术规程》。

(三)统一名录库。市自然资源局对接市审批服务局,结合工程建设审批中介服务机构名录库建立吴忠市多测合一测绘中介服务机构名录库,制定管理办法,实行动态管理。测绘服务机构通过申请进入多测合一中介机构名录库。具体申请程序和管理措施由《吴忠市工程建设项目多测合一测绘中介服务机构名录库管理办法》另行规定。

(四)统一成果共享。自然资源、住建、人防办、城市管理等相关部门要依托自治区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中的多测合一服务平台建立测绘成果共享机制,测绘中介服务机构将非涉密测绘成果(涉密成果通过线下向相关审批部门提供)上传至多测合一管理平台后,各审批部门直接在管理平台上进行调取使用。通过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实现成果统一管理、共享互认。可通过系统平台获取的成果,不得要求行政相对人重复提交。

四、实施程序

(一)项目委托。工程建设项目建设单位可根据项目建设需要,登录宁夏“多测合一”测绘服务平台,从“多测合一测绘服务名录库内选取测绘服务机构,依法签订多测合一业务合同。测绘中介机构应当根据自身资质及业务情况,如实合法的接受委托,严禁超业务范围、超业务限额承接多测合一业务。

(二)合同上传。测绘中介服务机构将签订的多测合一业务合同上传到多测合一服务平台进行备案。项目服务合同应明确具体委托的测绘项目类型、完成时限、测绘的内容细项、计费标准、提交的成果等。多测合一中介服务价格由社会行业组织自行规范,进行行业自律,并在合同中注明收费金额,双方不得随意压低抬高或虚报价格,破坏测绘市场。

(三)测绘作业。测绘中介服务机构根据多测合一合同载明的测绘任务和时间要求,分阶段、分综合测绘事项组织开展各项测绘作业。测绘项目实施前,测绘服务机构应当编写项目技术方案,应与相关部门进行业务衔接,提前告知审批部门或联系相关部门派员实地参与等,各有关部门应当为测绘服务机构提供基础数据等信息咨询服务。

(四)成果提交。测绘中介服务机构完成测绘作业后,将自检合格的测绘成果交工程建设项目业主单位(或由业主单位委托第三方机构)进行验收,测绘成果经项目建设单位验收确认后,由测绘中介服务机构上传至多测合一业务办理平台,用于后续业务办理。中介服务机构对测绘成果质量终身负责,涉密测绘成果应当按照国家有关保密法律法规的规定,采取必要保密措施,通过线下方式向行政审批部门提供,确保测绘成果安全。

(五)成果审核。按照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市自然资源局、住建局、人防办、城市管理等各行政主管部门依据各自职能,对多测合一测绘成果是否齐全,是否符合法定形式进行审核。审核合格的测绘成果方可用于后续的业务办理。

五、实施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工程建设项目多测合一改革是工程建设审批制度改革的重要内容之一,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推进这项改革的重要意义,加强组织保障。市自然资源局负责牵头实施我市工程建设项目多测合一改革,切实强化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及时解决改革中出现的问题。市住建局、人防办、城市管理局等部门加强对本部门工作落实情况的督导;市审批局要积极协助各相关部门做好多测合一平台使用权限的申请。

(二)强化监督管理。实施多测合一成果质量多层监管体系,通过测绘中介服务机构对成果质量自查、相关部门依据职责对成果格式审查、市自然资源局按照双随机、一公开的要求进行检查等方式,探索多测合一联合监管模式,依法查处违法行为,稳步提升成果质量。加强对多测合一测绘中介服务机构信用管理,建立健全诚信管理机制。

(三)夯实法律责任。建设单位按要求开展多测合一业务,按测绘合同约定明确与测绘单位的法律责任和义务。测绘单位对出具的测绘成果的真实性、准确性和质量终身负责,因成果质量问题引发重大矛盾纠纷与社会问题的,取消其入库资格,并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四)做好宣传培训。各有关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责负责本系统有关多测合一工作的业务指导和培训,要通过多种形式做好工程建设项目多测合一改革工作的宣传引导,提高建设单位、测绘服务机构对改革工作的理解和认同,确保顺利实施。

本方案由吴忠市自然资源局负责解释,自公布之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各县(市、区)可根据本地实际参照实施或另行出台文件。

附件:吴忠市工程建设项目多测合一测绘中介服务机构名录库管理办法;

附件1

吴忠市工程建设项目多测合一测绘中介服务机构名录库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开展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1911号)和《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宁夏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宁政办发〔201939号)精神,推进工程建设项目多测合一改革工作,根据《自治区自然资源厅 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人民防空办公室关于印发<关于推进工程建设项目多测合一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宁自然资发〔2021166号)等文件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多测合一是指将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监督和不动产登记等流程涉及的立项用地规划许可、工程建设许可、施工许可、竣工验收四个阶段的全部测绘业务整合为一个测绘事项按照谁委托、谁付费的原则,由建设单位自主委托测绘中介服务机构目录库中的一家单位实施测绘,按照统一标准,提供相应测绘成果。

测绘机构对所承担的多测合一项目测绘成果质量终身负责,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吴忠市工程建设项目多测合一测绘中介服务机构名录库,是指在吴忠市工程建设项目多测合一工作中,按照相关规定,承担测绘中介服务的机构信息库。

第四条吴忠市本级范围内多测合一测绘中介服务机构名录库的申报、录入、考核、撤除等,按照本办法执行。

  吴忠市自然资源局负责建立吴忠市工程建设项目多测合一测绘中介服务机构名录库(以下简称名录库),实行动态管理。

第二章申报条件

测绘中介服务机构应符合以下条件,并应在测绘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和作业限额内承揽多测合一业务:

(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二)同时具有测绘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测量(含控制测量、地形测量、规划测量及地下管线测量等)和界线与不动产测绘(含地籍测绘和房产测绘等)资质。

(三)未出现违反有关规定而禁止或暂时禁止从事测绘活动的法定情形。

第三章报名注册

凡符合条件的测绘机构,可登录宁夏中介服务超市(http://222.75.67.226:8081/epoint-web-zjcsmhwz)平台申请报名,按平台要求填写信息并提交相应资料

  吴忠市自然资源局对测绘中介服务机构提交的资料进行审核,符合本办法第五条要求,且经公示5个工作日未收到异议的,录入名录库

  测绘机构对申报材料及自主录入名录库中的信息承担法律责任。平台的信息发生变更时,应30日内在平台中申请更新相关信息。

第四章考核撤除

  吴忠市自然资源局遵循全区统一的平台运行机制,对名录库、黑名单,以及测绘机构、工程项目在平台上公布的信息进行管理、更新、维护。

第十一条  业主单位在测绘服务完成后,对测绘中介服务机构的服务质量、服务时效、服务态度等方面进行综合评价和评分。综合评价和评分实行一事一评,并予以公开。

第十二条  平台将根据测绘机构的信用情况,公布测绘机构的不良行为和黑名单记录。

第十三条  从事多测合一业务的测绘机构,应当诚实守信,自觉遵守国家和地方的法律法规、技术规程和其他有关规定。入驻名录库的测绘机构出现违反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情形,依法被禁止或暂时禁止从事测绘活动,或不再具有相应资质的,直接从名录库中撤除。

第五章附则

第十四条  吴忠市自然资源局及其他有关部门应严格执行本办法,依法履职,并接受社会监督,凡在管理过程中不作为、乱作为的,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第十  县(市、区)自然资源部门可参考本办法建设本辖区名录库进行管理。

第十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实施,有效期5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