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微信扫描二维码分享至好友和朋友圈
答:您好,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三条,住建部印发的《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管理暂行规定》(第58号部令),需要在完工后在属地县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办理消防验收备案抽查。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