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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受理:工作人员检查资料是否完整;审查:工作人员对企业资质及所提交的行政审批和燃气设施建设等资料进行审查;决定:公用事业管理所党支部开会研究决定并报局领导审批;送达:对批准申请的出具《办结通知书》,对不批准申请的出具《不予许可通知书》,通过短信、移动终端等方式通知申请人领取结果,也可选择电子送达、邮寄送达、代办送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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