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专题专栏 > 政策问答平台 > 吴忠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排水许可证办理需提交资料有那些?

时间:2023-11-24 来源:吴忠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字号:

用微信扫描二维码
分享至好友和朋友圈

×

答:1.商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2.法人委托书(加盖公章);  

3.排水设施的设计图纸及相关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4.按规定建设污水预处理设施的有关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5.水质检测报告(复印件需加盖骑缝章);

6.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只需医疗卫生机构提供);

7.排污许可证或登记证(只需市环保部门纳入排污监管的单位提供);

8.排水户书面承诺书(排水隐蔽工程质量合格承诺书);

9.排水户书面承诺书(排水水质合格承诺书);

注意事项:

1、排水户在申请办理城镇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证时,须提供具有计量认证资格的排水检测机构出具的排水水质检测报告。未列入重点排污单位的排水户需提供近三个月以内的水质检测报告(复印件),列入重点排污单位名录的排水户需提供一个月内的水质检测(复印件)。提交水质检测报告相关复印材料时,需携带原件进行真实性审核。

2、水量数据以供水单位的近期的收费单据为准。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主办单位:吴忠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党政机关表示 网站支持无障碍浏览 网站支持IPv6访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