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专题专栏 > 政策问答平台 > 吴忠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如果向工程属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工程质量投诉受理机构反映需要提供什么资料?

时间:2023-11-23 来源:吴忠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字号:

用微信扫描二维码
分享至好友和朋友圈

×

按照宁夏回族自治区房屋建筑工程质量投诉管理办法宁建(建)发〔20202规定,投诉人应当书面向质量投诉受理机构提供下列资料:

)投诉人身份证、房屋产权证书复印件或房屋买卖合同复印件;

)房屋建筑工程存在的质量问题描述、照片、资料及诉求等,并签字确认;

)建设单位对质量问题处理的情况说明或相应材料;

)其它相关材料。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主办单位:吴忠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党政机关表示 网站支持无障碍浏览 网站支持IPv6访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