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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质量责任主体是谁?

时间:2023-11-23 来源:吴忠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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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宁夏房屋建筑与市政工程建设单位首要责任管理规定宁建规发〔2022〕1号建设单位是工程质量保修的第一责任人,应建立质量回访和质量投诉处理机制,及时处理保修范围和保修期限内出现的质量问题,并对造成的损失先行赔偿。建设单位对房屋所有权人的质量保修期限自交付之日起计算,经维修合格的部位可重新约定保修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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