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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高度不大于33m的住宅建筑是否必须使用封闭楼梯间?

时间:2023-11-23 来源:吴忠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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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不必须。

根据《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2018版)5.5.27 住宅建筑的疏散楼梯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建筑高度不大于21m的住宅建筑可采用敞开楼梯间;与电梯井相邻布置的疏散楼梯应采用封闭楼梯间,当户门采用乙级防火门时,仍可采用敞开楼梯间。

2.建筑高度大于21m、不大于33m的住宅建筑应采用封闭楼梯间;当户门采用乙级防火门时,可采用敞开楼梯间。

3.建筑高度大于33m的住宅建筑应采用防烟楼梯间。户门不宜直接开向前室,确有困难时,每层开向同一前室的户门不应大于3樘且应采用乙级防火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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