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专题专栏 > 政策问答平台 > 吴忠市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应当办理变动产权登记的情形有哪些?

时间:2023-11-07 来源:吴忠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字号:

用微信扫描二维码
分享至好友和朋友圈

×

(一)履行出资人职责的机构和履行出资人职责的企业名称、持股比例改变的;

(二)企业注册资本改变的;

(三)企业名称改变的;

(四)企业组织形式改变的;

(五)企业注册地改变的;

(六)企业主营业务改变的;

(七)其他应当办理变动产权登记的情形。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主办单位:吴忠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党政机关表示 网站支持无障碍浏览 网站支持IPv6访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