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居民门诊报销主要包括“门诊统筹”和“门诊慢特病”两部分。
在门诊统筹方面:
报销比例: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或乡镇卫生院看病,政策范围内报销60%;在社区卫生服务站或村卫生室,政策范围内报销70%,都没有起付线。
支付限额:一年内,门诊统筹的最高报销额度是380元。
签约与变更:自2026年1月1日起,参保城乡居民可在自治区范围内就近选择1家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及1家所属社区卫生服务站(村卫生室)签约,享受普通门诊统筹待遇,首次签约即时生效,不受时间限制。签约关系每月可变更1次,变更后当日生效,原签约关系自动解除,不变更的默认原签约关系,年度累计变更不超过6次。
在门诊慢特病保障方面:
起付标准统一为500元,政策范围内报销比例为60%。
大家特别关心的高血压、糖尿病(“两病”)政策略有不同:“两病”患者在二级及以下医院看病,不设起付线,500元以下政策范围内报销50%,超过500元,政策范围内报销比例按60%执行。
签约管理:认定为门诊慢特病的患者,可以在区内选择1家基层和2家二级及以上定点医院签约。每年第二、四季度可以重新选择并签约,新季度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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