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读者证
1.在借书处、少儿借阅室限借图书2册,资料借阅室限借期刊4期。
2.办理读者证,除收取100元押金外,不收取其他费用。
3.补卡时收取10元工本费。
二、申办凭证
1.申办读者证的读者凭本人有效证件(身份证、军人证、护照)办理。
2.少年儿童在申办读者证时须由家长担保,持家长有效证件及证明申办人身份的有效证件(学生证、户口本等)办理。
三、读者证管理
1.办理地点:办理读者证请至一楼总服务台处,或使用大厅的自助办证机办理。
2.办理时间:夏季: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30冬季:上午8:30-12:00,下午14:00-18:00
3.有效期:读者证有效期为三年。到期后,持证读者到馆验证方可继续使用。验证时间一律从期满之日第二天开始计算。
4.读者退证必须是在办卡半年后凭押金收据、个人有效证件(办证时间同一证件)、读者证,还清全部所借书籍方可退还押金,上述三证缺一不可,否则不予办理退卡。
5.遗失读者证的读者,须凭个人有效证件(办证时同一证件)办理挂失,但不予办理退卡。挂失前所造成的损失由持卡人负责。办理挂失手续一周后,凭个人有效证件可补办新证,原卡同时注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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