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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吸纳退役军人就业宁夏有哪些政策?

时间:2023-11-24 来源:吴忠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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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企业招用自主就业退役士兵,与其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自签订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当月起,在3年内根据实际招用人数按每人每年9000元为定额标准,依次扣减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企业所得税。执行期限为201911日至20211231日。(宁财(税)发〔2019381号、宁退役军人发〔2019116号)

2.为安置自主择业的军队转业干部就业而新开办的企业,凡安置自主择业的军队转业干部占企业总人数60%(含)以上的,且军转干部持有师以上部队颁发的转业证件的,自领取税务登记证之日起,其提供的应税服务3年内免征增值税。税收优惠政策按照相关新政规定,进行自然更替。(宁退役军人发〔2019116号)

3.为安置随军家属就业而新开办的企业,自领取税务登记证之日起,其提供的应税服务3年内免征增值税。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的企业,随军家属必须占企业总人数的60%(含)以上,并有军(含)以上政治和后勤机关出具的证明。(财税〔201636号附件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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