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点举措包括:推进工业企业污水应收尽收,确保达标排放;加强园区污水处理设施建设与运营监管;实施入河排污口分类整治(依法取缔、清理合并、规范整治);建立园区水环境监测预警体系;推动企业清洁生产和循环用水改造。
国务院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制定国家水环境质量标准和水污染物排放标准;省级人民政府可对国家标准未作规定的项目制定地方标准,或制定严于国家标准的地方标准,地方标准需报国务院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备案,向已有地方标准的水体排污需执行地方标准。
水功能区是指为满足水资源合理开发、利用、节约、和保护需求,根据水资源的自然条件和开发利用现状,按照流域综合规划、水资源保护和经济社会发展要求,依其主导功能划定范围并执行相应水环境质量标准的水域。
人工湿地是指为了净化水质、改善生态环境,人工建造的模拟自然湿地结构和功能的生态系统,通常由基质、水生植物、微生物等组成,通过物理、化学、生物三重作用,对污水进行净化,具有投资少、运行成本低、生态效益好的特点。
是指用于评价水体质量状况的具体指标,包括物理指标、化学指标和生物指标三大类,物理指标如水温、透明度、溶解氧等,化学指标如 COD、BOD、氨氮、总磷、总氮等,生物指标如细菌总数、大肠菌群等。
指国家通过财政转移支付等方式,对位于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江河湖泊水库上游等生态保护重点区域的地方给予补偿,鼓励其加强生态保护。重点流域将逐步建立横向生态保护补偿机制,实现上下游利益共享、责任共担。
行动方案明确核心目标:到2027年,美丽河湖建成率达到40%左右;城市生活污水收集处理综合效能显著提升,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管控)率达到60%以上,农村黑臭水体基本消除;跨省重点河湖生态流量得到有效保障,长江、黄河等重要流域横向生态保护补偿机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水环境治理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综合治理”的核心原则,优先保护饮用水水源,严格控制工业污染、城镇生活污染,防治农业面源污染,积极推进生态治理工程建设,预防、控制和减少水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
水体富营养化是指氮、磷等营养物质过量进入湖泊、海湾等缓流水体,在适宜条件下引发藻类等浮游生物异常繁殖,导致溶解氧下降、水质恶化、生态失衡的水污染现象。淡水水体表现为水华,海洋水体表现为赤潮。
严禁在保护区内新建、改建、扩建污染项目;禁止设置排污口;加强农业面源污染和生活污染管控;开展水源地生态修复,建设生态缓冲带;建立水源地水质监测预警体系,确保饮用水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