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排污口管理与许可证不符的法律责任是什么?

时间:2023-11-24 来源:吴忠市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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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排污许可管理条例》第三十六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排污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 由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处 2 万元以上 20 万元以下的罚款;拒不改正 的,责令停产整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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