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老金待遇由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和奖励性养老金组成,支付终身。
(一)基础养老金。基础养老金目前每人每月235元。自治区可以根据实际情况提高基础养老金标准。
(二)个人账户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月计发标准为个人账户全部储存额除以139(与现行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养老金计发系数相同)。参保人员死亡,个人账户资金余额,除政府补贴外,可以依法继承。政府补贴余额用于继续支付其他参保人的养老保险待遇。
(三)奖励性养老金。建立长缴多得奖励机制,参保人员凡缴费年限达到15年以上的,每增加一年,每月增加基础养老金不少于2元。所需资金由各县(市、区)财政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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