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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户是否要对生产经营的农产品质量安全负责?

时间:2023-11-24 来源:吴忠市农业农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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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明确将农户纳入法律调整范围,实现农产品生产经营主体监管全覆盖。将农户纳入监管范围,明确农业生产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农户应当对其生产经营的农产品质量安全负责,地方政府应当对本行政区域的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负责;加强收储运环节监管,明确农产品批发市场、农产品销售企业、食品生产者等的检测、合格证明查验等义务;针对出现的新业态和农产品销售的新形式,规定了网络平台销售农产品的生产经营者、从事农产品冷链物流的生产经营者的质量安全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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