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1.具有三年以上(含三年)合法的符合生产要求的生产用地。
2.纯设施蔬菜生产面积不少于50亩,露地(含露地+设施)蔬菜生产面积不少于100亩,蔬菜工厂生产面积不少于5亩,使用土壤栽培食用菌生产面积不低于50亩或基质栽培食用菌不低于50万袋,纯种植芽菜类的生产面积不少于0.75亩。同时种植芽菜、食用菌及其他蔬菜的按规模(面积)要求更高的限定。周围具有天然或者人工的隔离带(网),周围环境没有污染源。
3.农药等农业投入品有专门部门或者专人负责管理,有专人管理的农业投入品存放场所,有专用的农药喷洒工具及其他农用器具。
4.质量安全管理体系完善,包括组织架构、农业投入品使用管理制度、有毒有害物质监控制度、产品质量管控制度、产品质量安全追溯制度等。
5.管理人员应具有植物保护知识的专职或者兼职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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