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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彩圆梦·孤儿助学”项目政策问答

时间:2026-03-26 来源:吴忠市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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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哪些群体可以享受福彩圆梦 孤儿助学项目

年满18周岁前被认定为孤儿身份;未被收养(残疾孤儿除外);年满18周岁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普通高校连续就读的全日制在校生,以及普通高校中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连续就读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其中普通高中是指根据国家有关规定设立的普通高中学校(含完全中学和十二年一贯制学校的高中部);中等职业学校是指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批准设立、实施全日制中等学历教育的各类职业学校;普通高校是指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批准设立、实施全日制高等学历教育的普通本科学校、高等职业学校、高等专科学校。

非全日制学历教育的、未连续就读的(不含保留学籍、休学情形)不在本项目资助范围。

(二)“福彩圆梦·孤儿助学资助标准是多少?

符合条件的受助人每人每学年发放1万元助学金。

(三)如何申请及所需资料有哪些?

社会散居孤儿或被收养的残疾孤儿年满18周岁后符合资助条件的,由本人向孤儿身份认定地或被收养人户籍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提出申请,所在村(居)儿童主任予以指导和协助。提供以下资料:1.《项目申请表》;2.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3.应届学生提供录取通知书,非应届学生提供所在学校出具的最新学年学籍证明或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下载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4.被收养的残疾孤儿应提供《收养登记证》、残疾证;5.已开通一卡通的提供本人社保卡号,未开通一卡通的提供本人银行账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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