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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程序:申请低保应当以家庭为单位,由户主或其代理人以户主名义(简称为申请人)向户籍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提出书面申请,乡镇人民政府应当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申请人签字确认的书面声明家庭收入和财产状况以及授权核查家庭经济状况的相关手续等)进行审查,材料齐全予以受理,材料不齐全的,告知申请人补齐所规定材料,乡镇人民政府对申请人家庭经济状况进行调查,对调查结果可以民主评议并公示,公示无异议后由乡镇人民政府予以审批申请人享受最低生活保障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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