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人员条件:
1.应有维修企业负责人、维修技术负责人、维修质量检验员、维修业务员、维修价格结算员、机修人员、饭金人员和涂漆人员;
2.维修质量检验员应不少于1名;
3.主修人员均应不少于2名;
二、设施条件:
1.应设有接待室,其面积应不小于10平米;
2.生产厂房面积应不小于100平米
三、所需准备的材料:
1.工商营业执照:
2.负责人及员工身份证复印件(相关资格证复印件):
3.属自有营业场所停车场的,提供房屋产权证或土地所有权证证书复印件,属租赁营业场所、停车场的,提供房屋租赁协议,租赁期限最少一年;
4.厂房平面图及主要设备照片、合格证复印件;
5.维修各项制度(质量保证制度、环境保护管理制度、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相应的操作规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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