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组织申报。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发布申报工作通知,明确申报范围、申报条件、审核流程和申报材料编制要求等内容,各地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组织辖区企业申报。
(二)地市审核。各地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对企业上报材料的齐全性、合规性以及项目、数据的真实性等进行实质审核,出具推荐意见,正式行文报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
(三)专家评审。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对各地上报的材料进行复审,对复审合格的项目组织专家和业务处室进行评审,评审采取打分制,专家和业务处室打分分别占90%、10%,必要时可组织现场考察。
(四)征求意见。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根据专家评审意见,提出拟认定企业名单,征求生态环保、应急等部门意见,进行综合审查,确定拟认定企业名单。
(五)公示发布。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对拟认定企业在厅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正式行文发布。
依据《宁夏回族自治区数字化车间、智能工厂和绿色工厂认定管理办法》(宁工信规发〔2023〕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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