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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工业企业实际发生的银行贷款利息支出,按照不超过人民银行上一年度12月份公布的一年期市场报价利率(LPR)的60%给予贴息,重点产业企业贴息上限每年不超过1000万元,其他企业每年不超过600万元,同一项目连续支持不超过3年。
2.年度补贴期限按照实际还息天数计算,最长12个月。
依据《宁夏回族自治区工业企业贷款贴息专项管理办法》(宁工信规发〔2023〕4号)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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