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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民住宅区现有停车场不能满足业主停车需要的,该如何施划停车泊位?

时间:2023-11-30 来源:吴忠市城市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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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民住宅区现有停车场不能满足业主停车需要的,在不影响消防安全、道路通行的前提下,经业主依法共同决定,可以在共有部分的场地、道路划定业主共有的停车位。

居民住宅区施划停车泊位不得减损公共绿化面积,不得妨碍通行、影响居民正常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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