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正值疫情高发季节,德尔塔、奥密克戎两种变异株交替叠加,全球疫情呈高位大流行态势。国内疫情多点散发,外溢风险较高。特别是春节期间人员流动频繁,疫情传播风险进一步加大,防控形势依然严峻复杂。为切实维护全市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现就做好春节期间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有关事宜紧急提示如下:
一、做好来(返)吴人员疫情防控
1、宁夏回族自治区行政区域外来(返)吴人员,应提前向所在社区(村)、单位报告,应持48小时内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两周内不聚集、不聚餐、不到人员密集和密闭空间公共场所。进入景区、景点、酒店、宾馆、民宿等场所,须提供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2、14天内有病例报告但尚未调整风险等级的外省区相关县(区)旅居史、有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县(区)旅居史、有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人员不建议来(返)吴。确需来(返)吴的,要主动向所在社区(村)、单位报告,配合落实分类管控和核酸检测等措施。
3、境外直接入吴人员、入境解除隔离入吴人员,启程前要主动向所在社区(村)、单位报告,配合落实点对点闭环管理、隔离管控和核酸检测等措施。
二、做好人员出行疫情防控
4、积极倡导“非必要不离宁”,非必要不前往中高风险地区及所在县(区)、不前往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地市的其他县(区)、不前往有病例报告但尚未调整风险等级地区所在县(区)。确需离宁的,要提前向所在社区(村)、单位报告,返回后自觉进行核酸检测和配合落实相关管控措施。
5、高铁站、火车站、进口冷链食品相关从业人员、定点医疗机构相关病区医护人员、新冠病毒核酸检测人员等高风险岗位人员应尽量避免出行,确需出行的需满足脱离工作岗位14天以上且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并向所在单位报备。
三、做好聚集性活动疫情防控
6、严格落实会议、活动审批制度,严控人数规模,尽量举办线上会议或视频会议。
7、按照“非必要不举办”的原则,严控庙会、大型文艺演出、展销促销等活动,减少农村集市规模和频次,控制人流量,落实通风消毒等防控措施。
8、提倡“喜事缓办、丧事简办、宴会不办”,自行举办5桌以上宴会等聚餐活动的个人,须向属地社区居委会或村委会报备。承办5桌以上宴会等聚餐活动的餐饮单位应主动向当地市场监管部门报告,按照要求做好疫情防控工作。提倡家庭聚餐聚会等不超过10人,外省区人员参加聚餐聚集活动的,须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四、做好重点场所疫情防控
9、旅游景区、游乐园、公园等开放场所,网吧、影剧院、歌舞娱乐、体育场馆等密闭性场所,接纳人数不超过核定人数的75%,严格落实测温验码、佩戴口罩等防控措施,做好经常性环境消毒工作。
10、火车站、汽车站、宾馆、展览馆、商场、超市等重点公共场所,须严格落实人员测温验码、佩戴口罩等措施。
11、餐饮单位要严格落实入门测温、查验行程码等措施,实行预约就餐、错峰就餐,引导使用公勺公筷、实行分餐制,保持安全距离,减少人员聚集。餐饮工作人员必须全程佩戴口罩。
五、提倡文明健康生活方式
12、春节期间尽量减少走亲会友、非必要不聚集,提倡通过电话、网络视频等线上方式拜年,减少聚集风险。
13、广大群众要坚持“戴口罩、勤洗手、勤通风、少聚集、一米线、用公筷、分餐制”等良好卫生习惯。进入农贸市场、超市等人员密集场所以及乘坐密闭电梯、公共交通工具应全程佩戴口罩。建议不购买进口商品特别是冷链(冷冻)食品,不从中高风险地区和境外网购物品。
14、广大群众要积极接种新冠病毒疫苗,特别是3-11岁、60岁以上老年人要加快接种,第二剂次疫苗接种满6个月的人群及时接种第三剂次疫苗,全面建立人群免疫屏障。
15、如出现发热、咳嗽、腹泻、乏力等不适症状,应在做好个人防护前提下,及时到就近定点发热门诊进行诊疗,就医过程尽量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所有零售药店销售抗生素、抗病毒、退热、止咳等相关药品须实名登记。
16、广大群众应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积极协助配合疫情防控工作,不信谣、不传谣、不造谣,共同筑牢疫情防控安全防线。对瞒报、虚报、缓报行程信息或不配合疫情防控工作,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依法严肃处理。
2022年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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