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8日,经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确认,我市确诊1例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病例,确认1例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疑似病例。
新增确诊病例:患者张某,女,10岁,安徽省宿州市人,与我市1月28日公布的2例确诊病例系父女、祖孙关系。2020年1月18日随同其父自安徽宿州市来吴,1月27日到市人民医院隔离治疗,未出现发热、咳嗽等症状,自治区疾控中心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结果为阳性。经自治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诊疗专家组评估,确诊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病例。
新增疑似病例:蔡某,男,42岁,常住内蒙古包头市,现住红寺堡区新庄集乡东川村。2019年12月14日,在北京与武汉籍人员共处约半小时。1月20日,乘火车从包头经银川市返回红寺堡区新庄集乡东川村。1月25日,患者因咳嗽、咳痰伴胸闷到红寺堡区人民医院就诊,随即被收治隔离。1月28日,新型冠状病毒检测结果为阳性。经自治区诊疗专家组研判,确认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疑似病例。
目前,2名患者均已转至自治区第四人民医院治疗,病情稳定。诊疗过程中严格遵守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病例规定、严格落实防控措施,积极救治患者,坚决杜绝二次感染。
已对确诊病例患者家属5人进行医学隔离,追踪密切接触者并实施居家隔离医学观察。
吴忠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0年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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