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进一步加强社区疫情防控,落实综合防控措施,有效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诊断、早治疗”,现就社区疫情防控工作提出以下要求:
一、全面落实网格化管理要求,加强外来人员管控、排查,严格执行社区外来人员或吴忠籍返乡人员登记备案制度,分类造册,实现社区、楼栋、家庭全覆盖。
二、教育引导居民充分认识疫情的严峻复杂性,把疫情形势、症状表现、防控要求给居民讲清楚,引导居民看好自己的门、管好自家的人,最大限度减少走亲访友、聚餐聚会等聚集活动,倡导利用电话、视频、短信等形式表达节日问候。
三、在社区醒目位置公示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联系方式和地址。每日发布本社区疫情信息,提示出行、旅行、拜访风险,回应居民关切,科学解疑释惑,引导群众不信谣、不传谣,严厉打击散布谣言、发布虚假信息等行为。
四、开展疫情防治知识宣传教育,提高居民防护意识和居民健康素养,积极倡导讲卫生、除陋习,摒弃乱扔、乱吐等不文明行为,引导居民养成勤洗手、多通风、保持清洁的良好习惯。居民小区必须悬挂标识,提醒居民外出戴口罩,避免接触动物、禽类等。加强宠物管理,尽量不到公共场所逗留。
五、从外省特别是从湖北省返回人员必须主动到本地卫生院或社区卫生服务站每天进行两次体检,居家自行隔离14天。若出现发热呼吸道症状者,必须及时到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就医排查,根据要求居家隔离或到指定地点隔离;密切接触者应立即居家隔离或到指定地点隔离。隔离期间应保持本人通信畅通,以便跟踪观察。
六、全面开展以环境整治为主、药物消杀为辅的社区环境卫生综合整治行动,及时清理垃圾污物,做好楼栋单元、室外活动场所等公共场所清洁消毒。
七、社区要备置必需的防控物品和物资,如体温计、口罩、消毒用品、医药箱等。安排社区干部协助卫生防疫部门做好病例家庭消毒工作。
八、对出现疫情的社区要立即采取封闭管理措施,限制人员进出。在小区出入口设置检疫消毒点,对出入人员、车辆及有关物品实施强制消毒;所有住户应当自觉遵守规定,服从管理,不得擅自离开住所,主动配合做好体温测量和医学观察;除工作人员和工作车辆外,其他人员和车辆不得擅自出入隔离控制区域;暂停人群聚集活动,不准举办红白喜事及各类宗教活动;关闭社区周边餐饮、娱乐等公共场所;与疑似、确诊病人有接触的人员,必须依法履行义务,主动接受隔离医学观察。被告知需要集中隔离医学观察者要依法配合,不得擅自脱离,违者将依法处理。
九、对患者和被隔离居民要落实人文关怀,及时提供心理健康疏导。
十、县(市、区)人民政府要保障封闭管理社区居民正常生活所需的食品、蔬菜等物资。
十一、对违反隔离控制规定的,由卫生健康行政部门、社区进行劝阻、制止;必要时,由公安机关依法协助采取强制措施;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由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特此公告。
吴忠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指挥部
2020年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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