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7日,经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确认,我市确诊两例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病例。
患者张某,男性,42岁,安徽宿州人。1月18日自驾车抵达吴忠市利通区。患者出现发热,自行服药后症状未减轻,1月25日到吴忠市人民医院发热门诊就诊,怀疑疑似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随即隔离治疗。经PCR核酸检测,发现患者标本新型冠状病毒核酸阳性。
患者王某,女性,61岁,吴忠利通区人,系患者张某岳母,对张某开展流行病学调查发现王某出现发热、乏力等不适症状,随即由吴忠市人民医院医学隔离。经PCR核酸检测,发现患者标本新型冠状病毒核酸阳性。
现两名患者均已转至自治区第四人民医院治疗,病情稳定。诊疗过程中严格遵守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病例规定、严格落实防控措施,积极救治患者,坚决杜绝二次感染。
吴忠市委和市人民政府高度重视,根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I级应急响应工作要求,采取十项应对措施,严防严控,坚决打赢疫情防控攻坚战。目前,已对患者家属5人进行医学隔离观察,对密切接触者16人实施居家隔离医学观察。
吴忠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0年1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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