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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忠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开展全市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暨2025年度第二次综合执法检查的通知

时间:2025-09-16 来源:吴忠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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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各工(农)业园区管委会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局属各有关单位,各建设项目参建单位:

为全面做好第一季度、第三季度中央安全生产考核巡查反馈问题举一反三整改工作,扎实推进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深入贯彻落实自治区、吴忠市关于“质量月”工作部署,深刻汲取近期全区房屋市政工程生产安全事故惨痛教训,按照《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近期全区房屋市政工程生产安全事故有关情况的通报》(宁建〈建〉发〔2025〕33号)《吴忠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吴忠市安全生产容易被忽视的小部位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吴安委发〔2024〕6号)《吴忠市加强人员密集场所动火作业安全管理若干措施的任务分工方案》《吴忠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吴忠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1+3”工作方案的通知》(吴住建〈安〉发〔2024〕1号)《吴忠市城市建筑垃圾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吴住建发〔2025〕19号)等相关文件要求,按照年度“双随机、一公开”执法检查计划,决定开展全市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治本攻坚行动暨2025年度第二次综合执法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

全市在建房屋市政工程,其中市区抽查检查比例不低于30%,各县(市、区)、各工(农)业园区抽查1至2个检查单元,对发生事故的县区可酌情提高抽查比例。按照建设项目差异化监管要求,接受中央安全巡查、国务院明查暗访、自治区四防督查的项目以及高频监管项目为必检项目。

二、检查时间及方式

(一)自查自纠阶段。即日起,全市房屋市政工程各参建单位全面开展自查自纠。围绕“贯彻行业主管部门下发文件精神情况、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培训教育情况、建筑市场行为、专项方案编制实施情况、质量安全管理、防汛及应急管理”等方面内容,采取“内业+外业”的办法,从严从细从实全面开展自查自纠及中央安全考核巡查反馈问题举一反三对照查改工作。各县(市、区)、各工(农)业园区管委会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结合企业自查自纠情况,对辖区房屋市政工程开展检查,并将检查通报结果上报市住建局。

(二)综合执法检查阶段。9月上旬开始,市住建局将按照“双随机、一公开”及“四不两直”执法模式,对全市房屋市政工程开展抽查检查。“质量月”具体工作按照吴忠市工作部署开展。

三、检查内容

重点检查贯彻落实自治区、吴忠市关于安全生产工作安排部署、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建筑保温材料和动火作业专项整治、“小部位”专项整治等工作开展情况,核查建设项目建筑市场行为、质量安全管理、建筑节能和绿色建筑管理等情况。(详见附件2)

质量提升专项检查并入此次综合执法检查。检测机构和预拌混凝土企业专项检查以技能比拼形式开展,具体活动由吴忠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组织实施。

四、工作要求

各建设项目参建企业要求切实履行企业主体责任,认真对照检查内容开展自查自纠,坚持现场和内业齐抓共管的安全管理原则,切实抓好建设项目全生命周期质量安全管理。对于自查自纠发现的重大事故隐患,一定要落实整改闭环管理要求,并建立完善档案资料。各县(市、区)行业主管部门要以中央安全生产考核巡查第一季度、第三季度反馈问题、近期全市生产安全事故整改为抓手,认真落实属地监管责任,督促指导企业落实安全管理措施。对于检查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严肃查处相关项目、企业和人员,曝光一批反面典型案例,存在违法违规行为引发事故的企业和项目,坚持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原则,坚决督办一批、通报一批、约谈问责一批、诚信惩戒一批,落实“一案双罚”,确保中央安全考核巡查反馈问题整改工作取得实效,行业管理更加规范

  

  附件:1.检查组人员安排

       2.检查重点内容

  

  吴忠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5829

  

(此件主动公开,联系人:胡睿,电话:0953-2010906,电子邮箱:2010906@163.com)


附件1

  

检查组人员安排

  

组  长:张自福

成  员:胡  睿  吴忠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场行为)

马立东  吴忠市建筑管理站(安全)

郝  欣  吴忠市建筑管理站(安全)

杨  乐  吴忠市建筑管理站(安全)

赵静茹  吴忠市建筑管理站(安全)

罗  海  宁夏中迅电力工程有限公司(安全专家)

高  淼  宁夏吴忠第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安全专家)

杨  涛  吴忠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质量)

王旭东  吴忠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质量)

景立军  吴忠市建设监理有限责任公司(质量专家)

抽取吴超(吴忠市建设监理有限责任公司)、吴希臣(宁夏五环建设咨询监理有限公司)作为备用专家。

  

  

  

  

附件2

  

检查重点内容

  

一、贯彻行业主管部门下发文件及要求情况。企业负责人是否带头组织传达学习行业部门下发文件、是否结合本企业和项目实际进行对应工作的安排部署和落实;是否对照中央安全生产考核反馈问题举一反三自查自纠,及时消除安全隐患;是否积极主动落实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各项举措,开展现场问题隐患自查自纠、全员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建立健全、关键岗位人员到岗履职情况督导考核等工作。贯彻落实情况是否有文件、影像、清单台账等资料印证。

二、安全生产方面。一是对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任务落实开展检查。严查各企业、各项目落实《吴忠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4-2026年)》情况,是否开展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健全落实、重大危险源管控、重大隐患整改闭合等工作。核查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条件合规性。严查各企业、各项目落实《房屋市政工程生产安全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情况,严厉打击不按照规范要求施工、违章作业、冒险作业等违法违规行为。二是严查重大危险源安全管控。对建筑深基坑、高处临边作业、坑洞、沟槽防护、高大模板支撑体系、悬挑脚手架、起重机械、有限空间作业等重大危险源管理情况全面开展检查。严格落实塔吊、吊篮、施工升降机、施工电梯等重大危险源定期维护检查。现场核查在建项目危大工程线上备案情况。三是对施工现场消防安全开展检查。对建筑施工项目消防器材配备、临时消防水源、动火审批制度执行、易燃可燃材料堆放和储存、动火作业人员持特种作业证件上岗、现场危化品安全存放开展全面检查。四是严查从业人员上岗情况。采取线上加线下的方式,对施工企业负责人安管资格真实性进行全面核查,强化第一责任人安全生产责任。严格企业、项目部开展安全生产三级教育培训管理,严格每一位进场人员落实公司级、项目部级、班组级安全生产培训教育,并有培训计划、培训人员登记、培训记录、考试考核、影像等资料留存。落实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资格证书涉假专项治理工作,重点对特种作业人员证件合规性、上岗作业技术交底等开展检查,严厉打击特种作业证件弄虚作假、人证不一等情况。五是严查安全生产各项措施落地。对安全文明措施费合同约定、支付计划及提取使用报建设、监理单位审核情况开展检查,对现场食品安全卫生管理制度落实、集中送餐单位资质资料档案检查,对施工项目安全生产应急预案制定的合规性、开展安全生产应急演练的有效性、应急物资储备的充足性开展检查,全力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各项措施。

三、质量管控方面。一是开展工程质量易发问题整治。对2025年新建设的住宅工程项目裂缝与渗漏质量常见问题防控、住宅隔声、防串味、防水等新标准设计施工进行排查整治。二是开展隐蔽工程举牌验收制度落实情况整治。重点检查施工项目砼浇筑及养护、模板拆除审批等质量管理,查看质量验收记录,检查关键工序、关键部位隐蔽工程及主要节点、分部工程“举牌验收”落实情况。三是开展质量标准化检查。对项目参建单位质量行为、施工现场实体质量情况开展排查检查,对项目样板引路制度落实情况开展检查,对住宅项目质量信息公示情况开展核查。四是开展勘察设计单位履职行为整治。核查勘察设计单位在基坑验槽、地基基础施工、主体施工、竣工验收阶段履职行为,重点核查勘察设计单位违反国家强制性标准行为。

四、企业主体责任落实情况。是否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各级职责,主要负责人是否履行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职责;是否制定并执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是否按规定提取和使用安全生产费用,是否配备必要的安全设施和设备;是否建立隐患排查制度并定期排查,对发现的隐患是否及时整改并记录;是否提供符合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是否定期进行职业健康检查并建立档案;是否建立并保存安全生产档案,档案内容是否齐全、真实;是否购买安全生产责任险;应急预案是否围绕“项目风险点、防控风险点措施、堵塞风险点所需物资及物资数量、应急处置机构建立”等重点进行编制,是否组织建设、施工、监理、相关专家对《应急预案》进行评审等。

五、贯彻落实《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情况。是否组织学习《房屋市政工程生产安全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2024版)》《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施工方案严重缺陷清单(试行)》,检查期间对建设项目关键岗位人员掌握《房屋市政工程生产安全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2024版)》情况进行现场抽查。是否对照判定标准开展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并动态清零,是否对发现的重大事故隐患严格落实了“查、改、督、销”闭环管理要求。

六、履行建筑市场行为情况。重点检查工程建设项目是否严格履行基本建设程序,是否存在超资质、租借资质承揽工程;是否存在肢解发包、违法转包、违法分包、人员挂证等违法违规行为,是否严格落实实名制管理要求,总承包、专业承包、劳务分包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等关键岗位到岗履职是否符合要求,人员配备、锁定、变更是否符合要求;农民工实名制管理制度、工资专用户管理制度、委托总包代发工资制度、工资保证金制度、工程款支付担保制度、用工合同规范签订、按月支付工资制度等工程建设领域特别规定落实是否到位。

七、“智慧工地”建设情况。推行全链条、全时空、全方位的“互联网+监管”,重点检查现场是否按照标准配备人脸识别实名考勤系统、视频监控(球机、枪机安装个数及联网运行情况)、扬尘监测设备、塔式起重机监控设备、施工升降机监控设备是否按标准设置、安装、对接,以及人员培训教育等情况。

八、建筑节能和绿色建筑管理情况。重点检查建筑节能、绿色建筑设计标准执行情况;企业落实建筑垃圾减量化措施,推进建筑垃圾综合治理,坚持源头分类(现场垃圾分类收集站标准化建设、垃圾清运情况等)、现场再利用和减量化,是否办理建筑垃圾处置核准手续情况;是否编制扬尘治理方案和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落实扬尘治理“六个标准化措施”;企业落实建筑节能标准、节能材料及产品标准绿色设计专篇、绿色施工方案达到现行标准及有关规定要求等。

九、建筑保温材料和动火作业专项整治落实情况。建筑保温材料方面:重点检查建筑保温材料是否经过质量检验与性能测试,建设单位委托的工程质量检测机构是否会同施工、监理单位共同编制外墙保温工程质量检测方案,材料进场、取样、检测、验收等信息可追溯链条是否完整。重点突出工程开工前质量策划、建筑保温工程专项施工方案编制、审查、实施过程管控,重点查处样板示范制度、人员培训、技术交底等制度不落实行为整治。严查采用聚氨酯等保温材料现场发泡作业的冷库、冰雪场所等在建房屋建筑工程不严格按照工序施工、不落实防火、防静电等安全防范措施等行为。动火作业方面:重点检查是否制定动火作业方案或计划,进行动火分析和安全风险辨识,申请办理相应级别动火作业票;动火人员持特种作业人员证件上岗情况;是否落实现场人员、车辆管控措施后再进行动火作业;是否清理动火区域可燃物,制定应急处置措施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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