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勘察设计单位、施工图审查机构:
为进一步强化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质量管理,提高勘察设计水平,保障工程建设质量安全,根据自治区住建厅的统一安排部署,我局于2024年9月11日至9月20日组织开展了全市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质量专项检查。现将检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本次检查采取“双随机、一公开”的检查形式,随机抽取20个项目,其中岩土工程勘察5项,建筑设计15项,主要包括学校、住宅、工业厂房、新能源电站和农田灌溉项目等,涉及勘察单位5家,设计单位10家,施工图审查机构5家。
从检查总体情况看,大部分勘察设计文件资料完整,内容全面,图纸表达清晰,计算书内容完整,强条判定严谨,引用条文准确,意见表述规范,符合施工图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要求,能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从业行为较为规范。消防、人防设计不断加强,绿色建筑、海绵城市、雨污分流等内容在工程设计中得到重视。但仍有个别项目施工图设计文件存在违反工程建设强制性条文、引用规范标准不准确、文字报告描述有误、设计内容错漏缺等问题,有待进一步规范。
二、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
检查共反馈问题153条,其中勘察13条、建筑专业27条、结构专业49条、给排水专业23条、暖通专业21条、电气专业20条。其中违反国家强制性条款2条。
(一)工程勘察企业
1.个别勘察企业技术管理体系和质量保证体系不健全,质量管控措施不规范,勘察报告未履行校审签字制度。同心县王团镇倒墩子小学教学楼建设项目勘察报告中平面图未见注册签章人签字;红寺堡区燕然赋住宅小区项目存在合同开工日期与勘察开工日期时间不符的情况。
2.勘察报告编制深度不满足工程设计和施工要求。个别项目勘察报告“物理、力学”指标统计不合理,尤其软弱位置未特别指出,存在安全问题;地基处理方案模糊不清,应根据地层情况、荷载情况等分别提供相应的处理方案。
(二)工程设计企业
市场行为方面:通过核查本地注册设计企业资质证书、质量体系、注册人员身份证明、技术负责人、专业技术人员身份证明、毕业证、职称证及劳动合同复印件、近三个月社保等资料发现,无人员挂靠情况。吴忠市建筑勘测设计院有限公司,未提供资料,视为企业拒检。
建筑专业:2023年度3月、4月、6月集中实施了《民用建筑通用规范》《建筑与市政工程防水通用规范》《建筑防火通用规范》三个与建筑专业紧密相关的通用规范,各个设计单位在项目执行过程中普遍存在对新规范条文变更不熟悉沿用原有习惯做法的惯性思维、对新规范要求的细节不重视导致设计错误和建筑空间净尺寸标注不足等问题,主要表现为:1、设计文件编制深度不足,设计说明未按新实施规范表述,图示部分未按新规表达,图示与说明内容存在错、漏、缺等现象。2、忽视规范中明确的细节量化指标要求:规范要求窗台处排水坡度不应小于5%,墙身大样图习惯性标注1%;规范要求平屋面排水坡度不应小于2%,习惯性标注排水坡度1%;凸窗可开启窗扇防护高度从窗台面起算低于0.90m;门厅屋面高度大于5米,未设置检修口;3、对于规范中净尺寸值的理解不足:卫生间隔断净值、楼梯梯段净宽值、疏散门通行净宽(高)值、无障障碍通行净宽值等,均需要考虑各个建筑装修面层完成后的净值。
结构专业:结构计算书编制不完整,执行国家规范标准不严谨。主要表现为:部分项目总说明中采用已废止图集;个别项目地下室防水混凝土未说明采取减少开裂的技术措施;个别项目隔震分析报告缺:隔震层以上结构的总水平地震作用,不得低于6度设防非隔震结构的总水平地震作用的计算内容;隔震建筑框架角柱应按双向偏心受力构件进行正截面承载力设计;个别项目危大工程设计内容不满足宁建(建)发〔2019〕31 号的要求;个别项目次梁端支座钢筋水平段锚固长度不满足要求;个别项目采用换填地基,计算书缺地基软弱下卧层验算内容。
给排水专业:对非强条规范执行力度不够,主要表现为:同心县第二小学教学楼建设项目、青铜峡市职教中心办学条件达标工程存在设备厂家代号; 个别项目绿色建筑专篇不完整;个别项目存在未按自治区有关部门最新政策设计;设消火栓的地下室未设排水设施;普遍存在试验消火栓未设在出屋面楼梯间内;个别项目存在建于湿陷性黄土地区的建筑未明确场地湿陷性。
暖通专业:设计文件中冲突和错误较多,非强条规范执行力度不够。主要表现为:个别项目热负荷数据采暖设计说明与绿建说明、采暖节能汇总表、计算书中的数据不一致;引用规范不准确,工业项目引用相关民用建筑标准;说明中分水器各环路自动控制,大样图中分水器采用手动控制,大样与说明不一致;平面图与系统图管道管径标注不一致等现象。另外个别项目不满足现行规范或标准的要求,规范中规定的应、不应等条文执行不严格,如镀锌钢管规范规定不能焊接,设计图纸中采用焊接;采暖楼梯间未按规范要求温度设计等问题。
电气专业:设计说明中部分内容与图纸不一致,出现诸多与项目无关的内容,矛盾和错误较多。主要表现为:图纸设计未按设计说明的要求进行设计,与设计说明不符;图纸审查意见回复内容简单,并且只采用修改单回复审查意见图纸并未修改,导致图纸中依然存在错误内容;部分规范采用不全或引用与本项目无关的规范;安全出口外面未设消防疏散照明或疏散照明设置不全,未明确应急灯具防护等级的情况较多。
消防专业:存在外装幕墙与保温层之间的空腔未在每层楼板处采取防火封堵;消防用水量计算有误;通风管材选择有误;未考虑应急照明疏散指示标志的变化等。
(三)施工图审查机构
1.内部管理不规范。未完全按照规定要求配置审查人员,注册执业人员和专职审查人员不足,对审查人员专业技术培训不够,内部技术管理不严格,未充分发挥技术审查作用。
2.审查质量有待提高。抽查项目中各施工图审查机构各专业漏审、错审现象不同程度存在,未严格执行会审要求,审查人员对守住质量底线的原则理解不够,个别审查人员审查水平不高、责任心不强。
3.审查把关不严。个别施工图审查机构把关履责意识不强,不能及时掌握新政策、新规范,有的施工图文件明显设计深度不足,仍然审查通过。
三、典型案例
案例一:吴忠市红寺堡区罗山悦府项目6#住宅
设计单位:中旭(宁夏)工程设计咨询有限公司
图审机构:宁夏宏泰安建筑设计审查咨询有限公司
违反强制性条文内容:首层下负一层楼梯梯段净宽值小于1.1米(从扶手中心线算至墙面面层),违反《民用建筑通用规范》第5.3.2条“供日常交通用的公共楼梯的梯段最小净宽应根据建筑物使用特征,按人流股数和每股人流宽度0.55m确定,并不应少于2股人流的宽度。”的规定。
案例二:吴忠市利通区第十一幼儿园建设项目
设计单位:中鼎世纪工程设计有限公司
图审机构:吴忠市建筑工程施工图审查中心
违反强制性条文内容:梯井宽度大于0.2m,未明确防止幼儿攀滑的措施,违反《民用建筑设计统一标准》GB50352-2019第6.8.9条“托儿所、幼儿园、中小学校及其他少年儿童专用活动场所,当楼梯井净宽大于0.2m时,必须采取防止少年儿童坠落的措施”的规定(同时违反《民用建筑通用规范》GB55031-2022 第5.3.11条规定)。
四、处理意见
1.责令督促整改。对于本次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各受检单位要逐条整改,采取有效措施消除质量安全隐患,相应设计变更及整改措施须经原施工图审查机构签字确认,逾期整改不到位的,将根据《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宁夏回族自治区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等相关规定,由吴忠市住建局将违法违规线索移交至利通区综合执法局进行行政处罚。
2.扣减企业信用分值。依据《宁夏回族自治区工程勘察设计企业和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信用评价管理办法(2023年修订)》,对违反强条的建设项目责令限期整改,扣除中旭(宁夏)工程设计咨询有限公司诚信分值200分(C1-3-02),对企业该项目的负责人肖军扣减信用分值3分;对违反强条的建设项目责令限期整改,扣除中鼎世纪工程设计有限公司诚信分值200分(C1-3-02),对企业该项目的负责人马峰扣减信用分值3分;并将此次检查情况抄报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3.对以下单位进行通报批评。吴忠市建筑勘测设计院有限公司未提供检查资料,视为拒检,并此次检查情况抄报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五、工作要求
(一)全面强化主体责任。全市在建工程勘察设计企业,要认真对照此次检查发现的问题开展自查自纠,强化专业技术人员培训,不断提高综合素质水平,严格落实勘察设计工程质量责任终身制,健全完善质保体系,坚决杜绝违反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行为,从源头提升质量意识和管理水平。
(二)严格落实审查责任。各施工图审查机构要强化审查质量责任意识,严格按照施工图审查管理办法和技术要点开展审查工作,切实保证施工图审查的严肃性和权威性,凡不按有关规定设计、不符合规范标准的,不得出具《施工图审查合格书》,对审查中发现违法违规问题及时向主管部门报告。
(三)不断加强监督管理。全市各级行业主管部门要把勘察设计和施工图审查机构行业监管摆在重要位置,将事前勘察设计动态监管和事中事后质量抽查相结合,推动监督检查制度化、常态化和规范化。加大对勘察设计质量违法违规行为的打击力度,加强质量和市场联动,发挥信用惩戒效能,规范市场经营行为,着力提升行政监督水平,不断促进行业健康发展。
附件:2024年吴忠市勘察设计市场“双随机、一公开”执法检查问题清单
吴忠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10月16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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