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各工(农)业园区管委会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局属各有关单位,各建设项目参建单位:
为深刻汲取宁东能源化工基地宁夏顺邦达新材料有限公司引发剂车间发生爆炸事故教训,严格落实住建领域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任务和安全生产容易被忽视的“小部位”专项整治工作要求,全面压实主体责任,全面落实隐患问题整治销号。根据《关于开展2024年全区房屋市政工程安全隐患专项排查整治工作的通知》(宁建(建)发〔2024〕41号)工作安排,市住建局于9月2日至20日,在全市房屋市政工程领域开展了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及2024年度第二次综合执法检查,现将具体情况通报如下:
一、总体情况
此次检查按照“双随机·一公开”和“四不两直”执法模式,结合“质量月”活动内容,围绕市场行为、安全培训教育、质量安全管理、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措施落实等方面内容,结合国务院安委会、住建部、自治区和吴忠市“四防”督导督查问题整改“回头看”工作,聘请9名市场行为、质量、安全、检测方面专家与11名监管人员组成3个执法检查组,对全市在建项目进行了执法检查,共计检查全市在建项目44项、检测机构5家、预拌混凝土企业10家,累计下发限期整改通知书38份,停工整改通知书10份,执法建议书4份,累计查找各类隐患问题598条。从检查情况看,一是建筑市场行为进一步规范。大部分项目能够按照政策规定签订施工合同,能够履行工程款、工资款拨付,关键岗位人员能够到岗履职,企业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带班检查履职行为普遍较好。二是安全文明施工进一步好转。大部分项目能够按照扬尘治理要求落实管控措施,落实建筑垃圾减量化处置管理,能够落实钢板防护立网、承插式脚手架新技术、新工艺应用,“危大工程”能够严格按照方案施工,能够按时拨付安措费并报审使用计划和留存使用记录,从业人员安全培训教育、持证上岗、食品安全卫生制度、应急预案编制和应急演练等情况落实较好。三是质量管控措施进一步落实。大部分项目能够按要求编制常见质量问题治理方案,新开工住宅工程均能严格落实《住宅工程裂缝与渗漏防控设计专篇》和质量信息公示要求,钢筋绑扎、混凝土浇筑养护及填充墙砌筑等能够落实样板引路制度,创新应用填充墙与剪力墙结合部位裂缝防控和卫生间厨房防水反坎支模施工技术,隐蔽工程举牌验收制度落实到位。四是质量检测机构和预拌混凝土企业管理逐步规范。绝大多数企业主体责任落实情况较好,管理体系运行正常,生产运营基本可控,宁夏路鑫工程实验检测有限公司环境条件良好,设施设备齐全,报告出具较为规范。宁夏华捷三建混凝土有限公司、宁夏宏通建设工程有限公司配合比管理较好,资料较齐全,内部实验室运行良好。
二、存在问题
此次综合执法检查暴露出来的问题依然不少,个别项目隐患问题依然较为突出,一是建筑市场政策落实不到位。体现在个别项目建设单位工程款、工资款不按照进度支付,施工总承包单位不按照政策要求落实“智慧工地”建设,部分项目“实名制考勤”管理不严格,关键岗位人员未到岗履职,个别人员持证上岗存在问题。如宁夏丰森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承建的利通区住宅小区海绵化建设项目一标段、宁夏弘业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承建的利通区住宅小区海绵化建设项目三标段未落实“智慧工地”建设。宁夏广浩兴工贸有限公司建设的宁夏广浩兴工贸有限公司仓储分拣车间建设项目,建设单位未按要求拨付建筑工人工资,已拨付的工资款未进入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青铜峡市兴业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建设的东港华庭住宅小区二期建设项目、宁夏荣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建设的观湖御景(北区)二标段,建设单位未按规定拨付工程款,未按工程进度拨付农民工工资款。宁夏兴瑞达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承建的吴忠市社会组织孵化基地项目,施工单位配备的施工员未到岗履职,施工日志由他人代写代签。宁夏飓风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承建的利通区住宅小区海绵化建设项目二标段,施工单位施工员、质量员、资料员持某某教育协会培训中心职业培训合格证书上岗,不符合规定。从检查整体情况来看,大部分项目均未落实安全生产责任保险管理制度。二是个别项目安全问题较为突出。体现在临边洞口防护设置不到位、临电使用混乱、脚手架搭设不规范、隐患排查整治不彻底、起重机械安全管理不到位、扬尘治理措施未落实、动火作业不规范、人员持证上岗制度未落实等方面。如甘肃科塬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承建的150MW钙钛矿光伏组件生产线建设项目,项目现场配备的建造师未取得安全生产资格证书从业,存在重大风险,属于重大事故隐患。宁夏锐翔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承建的宁夏广浩兴工贸有限公司仓储分拣车间建设项目,动火作业未审批直接进行作业。宁夏柏诚建设有限公司承建的盐池县新经济产业园建设项目三期工程一标段,施工单位未建立安全隐患整治销号台账。宁夏嘉隆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承建的罗山悦府壹号院项目,施工单位企业负责人未履行带班检查制度。宁夏万年和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承建的宁夏中泰新源科技有限公司年产6万吨锂电池负极材料一体化建设项目二标段项目,施工单位三级安全教育无公司级和班组级教育,培训学时不达标,未及时排查整改重大事故隐患记录,未建立整改销号台账。从检查情况来看,大部分项目均存在临边洞口防护不到位的问题,均存在临电使用不规范的问题。三是部分项目质量管控措施不精准、落实不到位。体现在部分企业质量安全手册编制不规范、内容不齐全,隐蔽验收不规范、验收内容不齐全,不能严格执行举牌验收制度。质量常见问题防控方案审核审批不严谨,措施针对性不强、落实不到位,隐患处理措施及记录不完整。工程实体质量隐患未得到有效治理,构造钢筋弯钩长度、角度不符合规范要求现象未得到根治。质量检测计划编制审批程序不规范、执行不到位,不能及时提供试验检测合同,试验检测台账及试验检验报告不齐全,混凝土试块留置数量及养护条件不规范。个别住宅工程质量信息公示内容不齐全、不能按照施工进度及时更新。如宁夏荣强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承建的观湖御景(北区)二标段项目,施工单位未提供质量安全手册、未实施样板引路制度、施工方案及试验台账等工程技术资料不齐全、构造柱个别箍筋平直段长度不符合22G101-1规定要求。宁夏第一建筑有限公司承建的东港华庭住宅小区二期建设项目,地下防水层及四层墙柱梁板钢筋无举牌验收和隐蔽记录、砼同条件试块留置数量和标识不符合规定、无预拌砼合同及试件留置方案、未建立预拌砼进场检验和使用台账、悬挑构件无拆模申请。宁夏兴瑞达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承建的吴忠市社会组织孵化基地项目、宁夏晨乾建设发展有限公司承建的吴忠市第一中学新建综合楼项目,施工单位未制定工程质量检测相关制度。宁夏浩旺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承建玺悦湾6#住宅楼质量信息公示内容不全、住宅工程裂缝与渗漏防控落实不到位。四是个别项目依然存在勘察设计单位履职不到位的情况。体现在设计变更程序不规范,勘察设计单位不参加地基验槽及结构验收,不按要求进行施工图设计。如宁夏荣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建设、宁夏荣强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承建的观湖御景(北区)二标段项目,楼梯间、卫生间窗户变更和砌体材料变更无审查意见、地基验槽记录及基础分部工程验收记录中勘察设计单位未签字盖章。青铜峡市兴业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建设的东港华庭住宅小区二期建设项目,设计图纸中无裂缝与渗漏质量常见问题防控专篇。五是个别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管理不完善。部分检测机构人员配备数量不满足资质标准要求,关键岗位人员未在岗履职,检测人员技术能力弱,危险化学品管理不规范,导热系数试验数据记录不及时,未制定安全应急预案,安全警示标识不齐全,如吴忠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试验室(有限公司)。个别检测机构的检测场所区域划分和设备布局设计、样品流转室设置不合理,如吴忠水务市政建筑水利实验室分公司、宁夏宁建科建设工程检测有限公司。六是个别预拌混凝土企业生产责任未落实。个别企业质量安全意识淡薄,试验室技术力量薄弱,管理人员未到岗履职,如吴忠市昊霖混凝土制品有限公司。原材料试验数据追溯性不强,仪器设备标定、自校不规范,高温室设置不合理,缺少有效操作空间,如宁夏建基砼业有限公司。配合比设计过程不完整,未严格按照试配确定的配合比执行操作,混凝土生产配合比与配合比调整通知单数据不相符,混凝土强度统计分析不规范,不按规定留置混凝土抗冻试件,如恒源兴银(吴忠)混凝土有限公司。
三、典型案例
(一)150MW钙钛矿光伏组件生产线建设项目。建设单位为宁夏采风能源有限公司,施工总承包单位为甘肃科塬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监理单位为宁夏悦城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主要违法违规行为:施工总承包单位未购买安全生产责任保险,施工现场未落实“智慧工地”建设,未向主管部门报告开工手续。项目施工单位存在擅自变更,原中标建造师、技术负责人、安全员、施工员、质量员均不在岗,且变更不符合相关要求。施工现场仅有建造师、技术负责人、施工员3人在现场,监理单位在执法检查时无人员在现场履职,项目经理人员变更未经主管部门审核通过。建造师未取得安全生产资格B证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施工项目建设、施工、监理单位管理体系不全,现场不能提供有效的施工资料。
(二)玺悦湾住宅楼项目。建设单位为吴忠市恒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施工单位为宁夏浩旺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监理单位为吴忠市建设监理有限责任公司。
主要违法违规行为:建设单位不能提供与地基承载力检测机构签订的检测合同。监理单位监理规划的内容不满足《建设工程监理规范》4.2.3的要求。开工令审查资料(人员资格报审)的时间晚于开工令的批准时间。施工单位与防水单位分包合同中未明确防水单位项目负责人及资格要求。项目分包单位宁夏夯中岩土、北京世纪蓝箭、宁夏东升设备安装等现场负责人和管理人员未进行实名制管理。工程质量安全手册未经企业技术负责人审批,图纸会审记录无相关项目负责人签字,预拌混凝土试件留置方案未报审。6#楼剪力墙钢筋绑扎漏绑情况较多,现浇板裂缝现象较多,二次结构混凝土成型差,养护不到位,模板变形损坏严重,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制度不全,未履行编审程序。施工项目质量信息公示内容不全,未对进场材料复试情况及时更新,材料展示缺项。住宅工程裂缝与渗漏防控落实不到位。施工现场临电混乱,临边、洞口安全防护不到位。施工现场施工道路未硬化,裸露场地覆盖不到位。施工单位未编制绿色施工方案。建筑垃圾处置方案不符合要求,未明确产生量、运输单位和处置点,未建立清运台账,未办理处置核准手续,现场未设置封闭集中堆放区。
(三)罗山悦府壹号院。建设单位为宁夏恒逸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总承包单位为宁夏嘉隆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监理单位为文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主要违法违规行为:建设单位未支付工程款、工资款,未按工程进度拨付监理费。施工合同中无安措费和建筑工人工资支付相关约定。监理单位编制《监理规划》《监理细则》无针对性。对施工项目质量安全管控不到位。现场不能提供后浇带、卫生间反坎、地下室防水层验收记录。未提供质量检测相关管理制度、检验试验计划报审表、砼养护巡视记录、1#楼东单元5-6层电梯井砼质量常见问题整改及回复资料,对砼拆模条件审核资料中未明确应达到“设计强度标准值”。施工单位未落实“智慧工地”建设,质量负责人未按合同约定到岗履职,施工企业负责人未履行带班检查制度。三级安全教育不达标。未及时排查整改重大事故隐患。未组织开展应急演练。未落实危险作业监护人制度。施工现场临边、洞口安全防护不到位,施工临电使用混乱。脚手架连墙件数量不足,外架个别部位剪刀撑搭接长度、扣件数量不符合要求,主节点小横杆缺失。施工现场不能提供质量安全手册培训、基础分部工程验收、工程质量检测相关管理制度、地基承载力报告、砼施工方案交底、砼试件留置方案等相关内容。项目未实施样板引路,项目质量管控措施落实不到位。
四、执法检查结果运用
本次综合执法检查将对照项目参建各方和关键岗位人员良好行为和不良行为标准,依法依规对参建单位和关键岗位人员进行奖惩,警示其履职行为。对综合执法检查中违法违规的建筑施工企业及监理单位按照《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宁夏施工企业和监理企业不良行为记录认定标准》相关要求和项目的隐患整改情况给予扣除诚信分值处罚。对综合执法中未到岗履职或履职不到位的关键岗位人员按照自治区住建厅《宁夏建筑施工总监理工程师质量安全违法违规行为记分管理规定(试行)》《宁夏建筑施工项目“四大员”质量安全违法违规行为记分管理规定(试行)》《宁夏建筑起重机械司机安全违法违规行为记分管理规定(试行)》相关要求和履职整改情况给予相应记分处罚(具体详见附件)。
五、下一步工作措施
(一)压实各方安全生产责任。各县(市、区)、各部门要围绕“一件事全链条”,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和“三管三必须”的要求,进一步压实党政领导责任、部门监管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特别是要压实企业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实际负责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责任,确保“安全责任、安全投入、安全培训、安全管理、应急救援”五到位,切实构建“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全面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把安全隐患最大限度消灭在萌芽状态、查改在施工一线,消解在企业内部。各县(市、区)、各部门要保持高的标准、严的基调,运用好日常监管、执法检查、约谈警示、案件移交等手段,对各类违法违规行为严厉查处,坚决打击违法违规行为,该曝光的要及时曝光,强化正面引导,营造重视安全生产、关心安全生产、参与安全生产的良好社会氛围。
(二)严盯问题隐患整改销号。各参建企业要高度重视本次通报内容,结合执法检查现场下发的整改通知单内容,组织建设各方项目管理班子深入分析原因,精准制定整改措施,全面细致地开展整改工作“回头看”和“举一反三”查改隐患,并组织相关人员逐一复核验收,确保隐患问题得到真实整改、全面销号。本次综合执法检查中发现的质量安全隐患,由市质监站、建管站负责复查并签署复查意见;对违反市场行为、建筑工人管理不规范的问题,由市住建局建管科负责复查并签署复查意见。对隐患问题整改不到位的项目,坚决不允许复工。各参建单位要紧盯限期整改,挂账销号,确保整改到位,做到真查真改。
(三)狠抓质量安全标准化建设。各参建企业要从完善制度机制、配齐项目管理班子、明确人员职能职责、制定相关奖罚措施等方面入手,全面开展项目管理补短板工作,为全面落实工程质量安全标准化工作奠定基础。要严格对照国务院安委会、住建部、自治区和吴忠市“四防”督查问题,全面举一反三抓好自查自纠工作。各企业要狠抓“深沟槽、高大模板支撑、起重吊装、重大危险源、防高处坠落”等安全事故预控工作,严格执行高处和有限空间等危险作业监护人制度,认真落实质量安全标准化管理措施,对照相关法律法规、行业规范,进一步健全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保障安全生产投入、强化安全生产培训教育,全面推动全市建设工程施工质量安全管理水平全面提升。
(四)切实保障建筑工人合法权益。各县(市、区)、各部门要清醒认识当前抓好保障建筑工人合法权益工作的重要性与敏感性,紧盯关键环节、关键时间节点,督促辖区内建设项目对建筑工人工资发放情况进行再摸排,规范并畅通建筑工人维权、投诉渠道,打通建筑工人维权“绿色通道”,对于存在欠薪风险的项目,提前介入协调,注重前端解决,保障建筑工人合法权益,让建筑工人“安薪无忧”。各企业要高度重视严格执行《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要求,按时足额支付农民工工资,坚决杜绝因欠薪问题导致的信访问题发生。
(五)持续深化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整治。各县(市、区)、各部门、各企业要积极组织开展《房屋市政工程生产安全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2022版)》再学习、再培训,并深入开展排查整治,按照“企业自查、部门检查”相结合的方式,紧盯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岗位负责人等“关键少数”,压实企业主体责任,抓实安全生产。要着力构建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销号的工作链条,强化“排查整治安全隐患就是帮助企业安全发展”的观念,综合运用通报、约谈、警示、曝光等有效措施,加强督促检查,不断转变企业被动整改观念。企业要全面梳理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体系建设情况,科学构建“从企业到项目”“从法人到一线作业人员”的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全力确保项目生产安全。
附件:1.全市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治本攻坚行动及2024年度第二次综合执法检查企业诚信惩戒名单
2.全市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治本攻坚行动及2024年度第二次综合执法检查施工项目关键岗位人员记分处罚名单
吴忠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10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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