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各检测机构和预拌混凝土企业:
为进一步规范检测机构和预拌混凝土企业行为,确保我市建筑工程质量,根据《关于开展2024年上半年检测机构和预拌混凝土企业专项检查和信用评价的通知》,我局于2024年4月24日至5月8日,对全市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以下简称检测机构)和预拌混凝土企业专项检查和信用评价。现将具体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本次专项检查和信用评价在各检测机构和预拌混凝土自查自纠的基础上,对市区正常生产经营的企业进行全覆盖,根据各县(市、区)监管部门报送的信用评价初评结果,对各县市进行抽查。本次专项检查和信用评价共覆盖6家检测机构和9家预拌混凝土企业,其中市区5家检测机构和8家预拌混凝土企业,盐池县1家检测机构,青铜峡市1家预拌混凝土企业。共下达8份建设工程限期整改通知书,2份建设工程停工整改通知书,1份专项检查问题反馈通知书。从信用评价的结果看,能够基本符合AAA信用等级的企业有4家,分别是宁夏华捷三建混凝土有限公司、宁夏宏通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宁夏建基砼业有限公司、盐池县融盐检测有限公司。因吴忠市昊霖混凝土制品有限公司5月1日才开始生产,本次检查未覆盖。
本次检查采取“查看现场、查阅资料和现场考核”方式进行,重点检查检测机构资质情况、管理体系运行情况、检测报告和原始记录情况、检测数据上传情况等;预拌混凝土企业新资质就位情况、原材料和产品质量控制情况、试验室管理及运行情况、配合比试配及生产情况、安全生产情况等。
各检测机构能较好的执行《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住建部令第57号)、《关于进一步加强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和预拌混凝土企业监督管理的通知》(宁质安发〔2020〕15号)等文件;均在资质许可范围内从事建设工程检测活动。有完善的组织机构和质量保证体系及检测管理制度;主要仪器设备配备齐全且能有效运行。
各预拌混凝土企业能较好的执行《预拌混凝土》(GB/T14902-2012)、《预拌混凝土质量管理规程》DB64/T 1873-2023等标准,按要求配备相应的技术力量;原材料进场进行质量验收,控制原材料检测复试;试验室配备必要的仪器设备,主要仪器设备能够按规定进行计量检定和自检,基本符合试验要求;按规范标准对产品的实体质量进行管控,注重生产和运输过程的质量管理以及资料、数据的收集整理,大部分企业的产品质量处于受控状态;建立了封闭式堆场和生产废水处理系统,配备了砂石分离机,规范处置固体废弃物,能达到绿色生产的基本要求。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检测机构
1、企业主体责任落实方面。检测人员配备不足,企业技术负责人不能在岗履职;试验人员质量意识淡薄,专业能力差。如,吴忠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试验室(有限公司)缴纳社保人员12人,吴忠水务市政建筑水利实验室分公司人员对调节室加湿器操作不熟练。
2、检测设备和环境方面。部分检测机构检测场所及环境条件不符合规范要求,有的试验室区域划分不合理、试验场所狭小拥挤,有的未设置收样室、留样室,有的温湿度环境不符合要求;部分检测机构不能提供导热系数仪标定记录;个别检测机构设备数量配备不全,缺少试验试剂,不能满足检测需求。如,吴忠市光明检测有限公司氧指数测定仪无有效环境控制措施。
3、检测行为管理方面检。部分检测机构样品流转制度不完善,不能做到盲样流转;PKPM软件升级后,部分检测机构出现试验报告结论不准确;个别项目检测过程不规范,试验数量不满足标准要求;个别检测机构原始记录不齐全不规范。如,宁夏宁建科建设工程检测有限公司粘接砂浆和抹面砂浆可操作时间无原始记录。
4、综合报告方面。个别检测机构检测方案齐全;部分检测机构检测依据不完整不准确。如,吴忠水务市政建筑水利实验室分公司同条件试块检测依据不准确。
(二)预拌混凝土企业
1、企业主体责任落实方面。个别企业质量手册和程序文件已不再适用,但未修订;大部分企业自查自纠不到位,培训教育不到位,培训内容简单,培训记录流于形式;个别企业安全生产制度和合同管理制度不健全。如,吴忠市金马砼业有限公司仍使用2017版本的质量手册和程序文件。
2、试验室方面。部分企业试验室布局不合理,试验所需环境条件相互冲突;部分企业试验设备缺少维护保养,固定螺丝松动,不满足设备安装要求;个别企业混凝土试块养护不规范,试块之间空隙太小,且试块表面有积水;个别企业水泥胶砂震实台尺寸不满足标准要求。如,青铜峡市恒源砼业有限公司大量标养试块放置在地面上。
3、混凝土质量控制方面。个别企业试配资料不完整,生产配合比与试配资料不一致,试配资料中确定配合比抗压强度与胶水比曲线制作不规范;个别企业下料明细单中计量偏差有超标现象;个别企业出厂检验资料不完整,技术交底没有针对应。如,青铜峡市恒源砼业有限公司3月22日生产的C40P8混凝土、4月19日生产的C35P8混凝土没有相应的配合比资料。
4、原材料试验管理方面。部分企业进场原材料未严格按照批次做进场复检试验;个别企业砂、石原材料未做氯离子和碱含量项目。如,宁夏恒固混凝土有限公司砂子第三方检测报告中不包含氯离子含量项目。
5、合同管理方面。部分企业原材料采购合同和混凝土买卖合同中关于质量约束条款不齐全,无质量承诺;个别企业原材料合同为与中间商签订。如青铜峡市恒源砼业有限公司提供的一份混凝土买卖合同落款章为青铜峡市恒源砼业有限公司第一分公司。
6、安全生产方面。部分企业安全生产制度不完善,安全责任书签订不规范,安全生产区域划分不清晰,未进行安全应急演练;个别企业安全警示标识不齐全,企业安全员职责不明确,试验室用电不规范。如,青铜峡市恒源砼业有限公司个别配电箱没有箱盖。
三、处理意见
(一)对环境条件良好、人员技术能力较强、内部管理规范、资料完整的宁夏华捷三建混凝土有限公司、宁夏宏通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宁夏建基砼业有限公司、盐池县融盐检测有限公司通报表扬。
(二)对本次检查中发现问题较多的吴忠市光明检测有限公司、宁夏路捷工贸有限公司下发了建设工程停工整改通知书,针对青铜峡市恒源砼业有限公司存在的质量安全隐患,我局给青铜峡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下达了专项检查问题反馈通知书,要求其督促青铜峡市恒源砼业有限公司对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对以上三家存在问题较多的企业通报批评,同时作为典型案例予以曝光。
四、下一步工作要求
(一)各检测机构要严格执行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以本次专项检查和信用评价中所反馈的检查意见和整改意见为重点,进一步加强企业内部管理,完善各项制度,提高风险意识,加强人员培训和能力建设,严格按有关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开展工程质量检测活动,把好质量关。
(二)各预拌混凝土企业要高度重视,强化产品质量责任,积极端正态度,加强人员队伍建设,认真对照问题,切实制定整改计划,及时整改到位,建立长效机制,消除各类质量安全隐患。
(三)各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加强对辖区内企业的监管,督促企业落实整改措施,通过专项检查、日常飞行检查等方式实现对检测机构、预拌混凝土企业多层次、全覆盖监督,严厉查处监测数据造假,切实提高预拌混凝土质量。
附件:1.典型案例
2.检测机构和预拌混凝土企业信用评价结果一览表
3.检测机构和预拌混凝土企业专项检查问题清单
吴忠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5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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