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各工(农)业园区管委会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局属各有关单位,各相关企业:
根据年度工作计划安排,为全面强化建设施工项目质量安全管理,规范建筑市场行为,推动全市建筑业高质量发展,按照《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房屋市政工程质量安全百日攻坚暨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的通知》(宁建(建)发〔2023〕38号)、《全市建筑施工领域预防高处坠落事故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吴安委办发〔2023〕50号)等工作要求,即日起开展全市建筑领域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整治暨第三次综合执法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
2023年全市在建的房屋建筑、市政基础设施工程。
二、检查时间及方式
即日起至2023年11月15日,全市在建项目各参建单位要立即行动,压实主体责任,围绕“建筑领域市场行为、质量安全标准化、起重机械及预防高空坠落事故专项整治、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近期安全事故教训”等内容,从严从细开展自查自纠。各县(市、区)住建局要结合企业自查自纠情况,对辖区在建项目开展检查,并将检查通报结果上报市住建局。10月10日至11月15日,市住建局按照“双随机、一公开”和“四不两直”执法模式,对全市建设领域企业及项目开展抽查检查。
三、检查内容
(一)贯彻上级部门下发文件及要求情况。严查企业是否安排人员及时接收上级部门下发的各类文件;企业负责人带头组织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自治区党委十三届四次全会精神、吴忠市委六届七次全会精神、各级党委、政府关于建筑领域安全生产文件等内容情况,是否结合本企业和项目实际进行对应工作的安排部署;是否围绕行业部门下发文件要求积极开展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现场问题隐患自查自纠、全员岗位责任制建立情况、人员岗位履职情况盘点等工作。
(二)施工安全管理情况。深基坑、深沟槽、脚手架、模板支架、起重设备等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是否落实辨识、备案、方案编制、审核、审批、论证、交底、验收等管理程序,超规模模架工程是否违规使用轮扣式脚手架,以及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是否录入“宁夏建筑市场监管服务平台”。有限空间作业是否实行作业审批、作业环境是否进行检测通风、作业人员是否持证上岗并佩戴防护用品。高处、有限空间作业等危险作业是否落实监护人制度。是否落实塔式起重机、施工升降机等建筑起重机械备案、安拆、检测、验收及使用登记等,各类安全保护装置是否齐全有效,司机、司索、安拆工等特种作业人员是否持证上岗,是否存在提交虚假产权备案登记材料和伪造、改装成正规厂家生产的起重设备等。是否建立重大事故隐患台账。企业应急演练是否按要求开展。
(三)消防安全及危化管控情况。是否存在消防违法行为,临时消防车道是否畅通,消防器材是否配备、临时消防水源设置情况、动火审批制度执行情况、易燃可燃材料堆放情况。施工现场有无危化重大危险源,有无其他安全隐患等情况。
(四)建筑市场管理情况。工程项目是否履行基本建设程序,是否存在转包挂靠、违法分包、挂证等违法违规行为。是否落实实名制管理制度,关键岗位人员到岗履职是否符合要求,人员锁定变更是否符合要求。农民工实名制管理制度、工资专用账户管理制度、委托总包代发工资制度、工资保证金制度、按月支付工资制度等工程建设领域保障工资支付六项制度执行是否到位。
(五)质量管控情况。建筑材料进场准入制度严格执行情况,施工、监理单位对进入施工现场材料的出厂合格、检验报告、产品标识等严格核验情况,重点检查钢筋、砌块、水泥、砖、砂、石、防水、电气和建筑节能等材料的见证取样检测落实情况。施工现场预拌混凝土、预拌砂浆、建筑构配件等生产质量管理情况。
(六)勘察、设计企业履职情况。重点检查勘察、设计单位在地基验槽、主体验收等关键节点、关键环节中履职是否到位;工程项目是否出现强赶设计进度,品质要求降低,勘察设计标准不高的现象;排查工程建设项目设计周期不足,勘察设计深度和设计比选方案不够,设计质量下降,绿色建筑设计流于形式等情况;勘察设计企业是否按照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进行勘察设计,是否根据勘察成果文件进行工程设计,是否存在弄虚作假、提供虚假成果资料情况;勘察设计企业及专业技术人员是否存在违反法律、法规、规章等行为情况。
(七)绿色施工管理情况。重点检查建筑节能、绿色建筑设计标准情况;企业落实建筑垃圾减量化措施,推进建筑垃圾综合治理,坚持源头分类(现场垃圾分类收集站标准化建设、垃圾日产日清情况等)、再生资源回收利用,提高资源化和减量化水平情况;重点督查企业落实建筑节能标准、节能材料及产品标准绿色设计专篇、绿色施工方案达到现行标准及有关规定要求等。
(八)各类督察检查反馈问题整改情况。本次执法检查将对住建部、自治区和吴忠市“四防”督查组、自治区住建厅、市住建局等各级部门督查检查反馈问题进行“回头看”,检查整改落实情况,并举一反三对辖区内企业对各级督查反馈问题自查自纠情况全面开展执法检查,对整改不彻底、未开展自查自纠的企业严肃处罚。
四、工作要求
(一)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各县区各部门各企业要切实提高思想认识,压实企业主体责任,严格按照规范要求,围绕检查内容,对工程各分部分项、施工现场的各部位进行全面细致的检查整改,有效消除施工现场质量安全隐患,促进建筑施工项目标准化管理再上新台阶,为建筑业高质量发展奠定坚实基础。
(二)切实履行好监管责任。各县区要深刻汲取全区发生的事故教训,认真落实属地监管责任,严查施工现场违法违规行为,对存在违反基本建设程序、智慧工地建设不完善、质量安全管控措施未落实、主体责任履行不到位等违法违规行为的企业,依法进行处罚,督促引导企业完善内部安全管理制度,严格落实安全管理措施。
(三)全面推进问题整改落实。要突出抓好风险隐患排查整治,严格按照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突出建筑起重机械、基坑工程、模板工程、体系、脚手架工程、暗挖工程、钢结构工程等危大工程,以及高处作业、消防安全、有限空间作业等高风险环节,“逐企业、逐项目、逐设备”精准排查各类重大隐患。要建立重大事故隐患台账,明确隐患整改责任、措施、资金限、预案,边查边改、立行立改,防止隐患变成事故。对重大事故隐患进行挂牌督办,实现闭环管理。对拒绝整改或限期整改不到位的企业,依法依规严肃查处。
吴忠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10月8日
(此件主动公开,联系人:张耀鑫,电话:0953-2010906,电子邮箱:2010906@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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