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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忠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住建领域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整治暨第二次综合执法检查的通报

时间:2023-09-06 来源:吴忠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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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教育局交通运输局,各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利通区教育局、卫生健康局,各相关企业:

为全面落实自治区党委十三届四次全会精神,全面落实“深、准、狠”总要求,进一步深入细化落实“防、查、改、教、强、技、制、督、调、究”重点任务,全面贯彻落实自治区安全生产“1+37+8”系列文件精神,根据《吴忠市建筑领域2023年“双随机、一公开”执法检查工作计划》《关于印发全市住建领域加强安全生产“1+5”工作方案的通知》《关于开展全市建筑市场秩序专项整治的通知》《吴忠市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2023年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行动方案》《宁夏回族自治区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施工安全日志(试行)》工作部署要求,市住建局于8月18月18日,围绕安全生产、建筑市场行为、建筑工人合法权益保障、质量管控、勘察设计履职行为、绿色施工、消防安全等方面对全市建筑施工项目开展了综合执法检查,现将具体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此次检查聘请8名市场行为、质量、安全、机械方面专家与8名监管人员组成2个执法检查组,全市在建项目为137项,本次抽查48项,抽查率为35%。本次检查累计下发限期整改通知书27份,停工整改通知书21份,累计查找隐患1020条。本次检查是在为期一个月的企业全面自查自纠、监管部门网格化监督检查的基础上开展的,从检查情况来看,大部分企业能够主动学习自治区党委十三届四次全会精神,能够按照自治区党委部署要求开展全面的隐患排查整治,能够按照规范开展标准化工地建设,前期企业自查和网格化监督检查取得了良好效果,个别企业在施工项目中亮点突出,宁夏嘉业建设有限公司承建的锦里项目二期项目混凝土成型、平整度控制较好,预留的钢筋采用塑料软管保护,钢筋安装采用定型模具,剪力墙等竖向构件采用覆膜养护,效果较好中铁十八局集团第五工程有限公司承建的文欣苑项目施工围挡搭设规范,基坑支护和临边安全防护情况较好;宁夏宏天达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宁夏晋明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承建的利通区第十九小学建设项目一、二标段项目文明施工情况较好,质量控制较为规范,执行《宁夏回族自治区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施工安全日志(试行)》(宁建(建)发〔2023〕37号)较好,值得表扬。但也存在个别企业仍然惯性思维,对问题隐患整改工作认识不深刻、整改不彻底、落实不到位,甚至存在资料整改、虚假整改的情况。

二、存在问题

(一)个别企业对自治区党委十三届四次全会精神学习贯彻落实不到位。从抽查情况来看,所有受检项目均对自治区党委十三届四次全会精神进行了学习宣贯,大部分项目参建单位在施工现场制作宣传条幅、制定宣传彩页等,营造了浓厚的宣传氛围。但个别人员对自治区党委十三届四次全会总要求、“十个字”重点任务以及建筑施工安全提升行动七项重点任务等方面内容掌握不全面,个别企业没有将全会精神传导到一线作业工人,如凤朝鸣庭项目、利通区第十九小学建设项目。

(二)个别项目建筑市场行为存在不规范行为。检查组对照人员到岗、现场履职、社保缴纳、合同签订等方面对抽检项目进行了全面检查,大部分企业能够落实企业主体责任,能够按照要求配备管理人员,且管理人员能够在施工现场认真履职。企业能够按时缴纳职工社保,能够及时组织对项目部运行情况进行检查,为项目平稳运行起到了良好的管理作用,但也存在个别企业管理混乱、人员不到岗履职、个别关键岗位人员执业资格人员未缴纳社保,外业管理不规范、内业资料混乱、管理体系不发挥作用的情况,如宁夏第二建筑有限公司承建的同心县中医医院门诊医技综合楼项目一标段工程存在违法发包的行为。

(三)政府投资项目建设单位履职不到位。从检查情况来看,吴忠市教育局建设的吴忠市第二中学新建厕所项目、吴忠市第二中学环形跑道田径运动场项目、吴忠市第三中学环形跑道田径运动场项目、吴忠市利通区盛元小学综合楼建设项目,利通区教育局建设的利通区第十一幼儿园建设项目、利通区第十二小学综合楼扩建项目、利通区第十九小学建设项目、吴忠市利通区第十小学综合楼扩建项目、利通区第十三幼儿园建设项目,利通区卫生健康局建设的吴忠市利通区板桥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项目均存在建设单位管理人员配备不到位,现有的管理人员中大部分对建设施工规范、标准及行业管理要求不熟悉、不掌握,在工程项目施工过程中作用发挥不够,未能落实建设单位首要责任制,对施工、监理单位督促不力,对存在的质量安全隐患不能及时发现、及时处理。

(四)部分项目建筑工人工资发放不及时。抽查的48个项目中有14家项目建设单位存在拖欠建筑工人工资款情况,占总抽查项目的27.17%,形势较为严峻;部分项目建筑工人工资未进行线上代发,线下发放的工人工资管理不规范;部分项目未按要求在实名制系统中录入建筑工人信息。如吴忠市利通区2023年城镇老旧小区改造项目(第一批)施工二标段、红寺堡罗山中学-5#宿舍楼、同心县锦成家苑三期二标段、吴忠市第三中学环形跑道田径运动场项目。

(五)部分项目安全生产隐患整治不彻底。部分企业主要负责人未能带头落实主管部门下发文件精神对项目负责人落实“一岗双责”情况未能定期检查;个别项目建造师危大工程期间带班时间不足,未能及时消除施工现场潜在安全隐患,对现场存在的安全风险点未能定期进行分析研判并提出预防措施;个别企业负责人安全生产职责清单、企业分管负责人安全生产职责清单内容含糊、内容不全,对施工项目安全责任不明确;个别企业未对《关于发布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危及生产安全施工工艺、设备和材料淘汰目录(第一批)的公告》进行学习落实;个别监理单位危大工程监理细则无针对性,引用规范情况时有发生。部分企业负责人未带头组织学习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及主管部门下发的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行动方案,未建立重大事故隐患问题及销号台账或重大事故隐患问题台账与一般或较大隐患问题台账混淆。大部分项目特种作业证件为应急部门颁发的证件抽查项目中脚手架普遍存在搭设不规范的问题,脚手架、小横杆、连墙件、脚手板等部位不同程度存在安全隐患。检查项目中个别塔式起重机多个限位失效,仍在运行,如宁夏华中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承建的御景澜庭项目、浙江诸安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承建的同心县锦成家苑三期二标段

(六)部分项目质量管控还不到位。从本次检查结果来看,市辖区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基础设施工程施工过程中部分项目质量常见问题防治措施落实不到位,贯彻执行《住宅工程裂缝与渗漏防控技术规程》不严格,住宅工程质量信息公示开展不认真,存在钢筋安装不到位、楼板裂缝、混凝土养护措施不到位、构造柱上端部混凝土浇筑不密实等问题;施工单位项目质量管理责任不清,规范落实不严格,存在进场材料复试报告不全、混凝土构件拆模未向监理单位报审、构造柱预留钢筋及后植筋数量不足、对图纸中砌体材料和保温材料技术指标不清、内业资料不齐全、住宅工程质量信息公示内容不全等问题;监理单位未严格落实监督责任,未严格按照监理规范进行现场监理,存在平行检验缺失、未对重点部位(关键工序)进行旁站等问题。如星河玖樾项目、吴忠市利通区板桥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项目、同心县锦成家苑三期二标段项目、红寺堡罗山中学5#宿舍楼项目。

(七)勘察设计单位还存在履职不到位的情况。个别项目存在勘察设计单位地基验槽记录中未签字或签字人员与图纸上签字人员不相符,设计单位未组织设计交底、图纸中(建筑图、结构图、节能专篇)存在选用材料不一致、材料技术指标不一致、未确定选用材料技术指标、未按照《住宅工程裂缝与渗漏防控技术规程》进行专项设计等问题。如北京国科天创建筑设计院有限责任公司设计的星河玖樾17#楼、9#楼项目、红寺堡御景澜庭项目11#、12#楼项目、银川市规划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设计的锦里项目二期项目。

(八)绿色施工方面还存在短板弱项。全市所有施工项目绿色施工方面执行国家、自治区规范标准及要求较差,大部分项目未设置垃圾分类回收堆放区且未封闭管理,减量化措施实施不到位,管理体系未建立健全,无专人负责且重视程度不够,未按宁夏绿色施工实施指南进行系统编制方案并实施,无考评及效益分析,定型定量化较差,可周转利用率低。宁夏实强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承建的吴忠市利通区高闸镇综合运输服务站项目。

三、典型案例

(一)吴忠市利通区板桥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项目,建设单位为利通区卫生健康局,施工单位为宁夏第二建筑有限公司,监理单位为宁夏回族自治区发展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主要违法违规行为:建设单位未按要求配备管理人员,未按要求拨付工资款,未按要求将农民工工资拨入施工总承包单位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存在较大欠薪风险,工程款支付凭证未体现安措费明细和支付金额施工单位预拌混凝土专业分包合同签订不规范脚手架连墙件设置不规范,作业层临边防护措施不到位,卸料平台搭设不符合要求,企业未开展针对性的全员教育培训,企业对重大事故隐患判定不清,建立的重大事故隐患台账不符合要求,架子工、电工特种作业人员非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不完善,企业未按照自治区“四防”督查督导问题开展排查整治,未建立危险作业监护人监督台账,未开展质量安全手册学习培训、对质量安全手册未及时更新,企业级技术负责人未参与危大工程技术交底及验收施工现场安全文明施工程度较差综合楼、附属楼二层卫生间顶板与设计不符部分构造柱钢筋骨架扭曲变形,附属楼二层顶板裂缝严重加工区钢筋机械连接丝头端部不平齐,标养室无台账,综合楼无砼养护记录,现场部分材料进场复试报告不能提供。监理单位未对劳务公司资质、安全生产许可、人员资格等方面未进行审查;监理单位危大工程监理细则未按分项工程进行编制

(二)同心县锦成家苑三期二标段,建设单位为宁夏昌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施工单位为浙江诸安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监理单位为宁夏正源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主要违法违规行为:项目参建企业对自治区党委十三届四次全会精神学习贯彻落实不到位,项目管理人员对精神要点不掌握,对《关于建筑施工安全提升行动的方案》内容不知晓,现场营造自治区党委十三届四次全会精神学习氛围不足。建设单位管理人员未录入实名制系统建设单位未按照工程进度向施工总承包单位拨付工资款、工程款工程款支付明细未体现安措费支付情况。施工单位质量员潘兰民8月份考勤为0,现场视频监控未联网运行、塔式起重机黑匣子未安装,预拌混凝土专业分包合同签订不规范外脚手架防护层防护不严密,临边防护设置不规范,企业对重大事故隐患判定不准确,企业未建立企业级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企业对现场重大危险源辨识不准确卸料平台搭设不规范,危大工程安全技术交底未实行分级交底个别构造柱预留钢筋、后植筋数量不足,混凝土结构与砌体结构存在错台现象,质量安全手册未学习落实剪力墙存在错台、夹渣现象,现场部分质量控制资料不能提供;塔式起重机附着非原厂配件(直接焊接)吊篮屋面处钢丝绳绳端固定绳卡方向安装不规范,吊篮私自安装兜网监理单位总监理工程师刘伟未按要求进行考勤,未对施工总承包关键岗位人员资格进行认真审查,危大工程细则无卸料平台内容

(三)红寺堡罗山中学5#宿舍楼项目,建设单位为吴忠市红寺堡区教育局,施工单位为中汇润鸿源集团有限公司,监理单位为宁夏回族自治区发展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主要违法违规行为:建设单位存在拖欠工资款情况工程款支付明细未体现安措费内容施工单位未落实主管部门下发的文件及要求未开展项目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未对项目安全风险点定期进行分析研判未根据自治区“四防”督查问题开展自查自纠智慧工地未按要求建设预拌混凝土专业分包合同签订不规范不能提供劳资相关资料未开展质量安全手册学习和落实工作企业法定代表人未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未定期带队对项目开展检查未编制危大工程辨识清单吊篮未经监理验收投入使用吊篮工种人员未经三级安全教育、未进行安全交底;未开展全员安全责任书和岗位风险责任告知屋面防水工人施工无临边防护措施屋面防水动火作业区域未配备消防器材和监护人,且动火作业无审批制度现场临电使用混乱,企业未开展全员安全警示教育进场液化气瓶无验收记录吊篮未建立安全运行检查记录电缆线及安全大绳尖角过渡处未做防护上限位开关失效现场标养室温湿度不符合要求,外墙保温托架设置不规范顶板裂缝较为普遍现场部分质量控制资料不能提供。监理单位未编制卸料平台、吊篮施工监理危大工程细则

四、执法检查结果运用

本次综合执法检查对企业隐患问题不重视、不及时整改的行为依法进行惩处,特别要加大对履职不到位的关键岗位人员处罚力度,警示其履职行为。

(一)对施工项目标准化管理到位、关键岗位人员认真履职的项目进行通报表彰,按照《宁夏施工企业和监理企业良好行为记录认定标准》,给予加分奖励。

(二)对综合执法检查中违法违规的建筑施工企业及监理单位按照《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宁夏施工企业和监理企业不良行为记录认定标准》相关要求和项目的隐患整改情况给予扣除诚信分值处罚。

(三)对综合执法中未到岗履职或履职不到位的关键岗位人员按照自治区住建厅《宁夏建筑施工总监理工程师质量安全违法违规行为记分管理规定(试行)》《宁夏建筑施工项目“四大员”质量安全违法违规行为记分管理规定(试行)》《宁夏建筑起重机械司机安全违法违规行为记分管理规定(试行)》相关要求和履职整改情况给予相应记分处罚(具体详见附件)。

五、下一步工作措施

(一)全面落实自治区党委十三届四次全会精神。各部门、各企业要深刻领会自治区党委十三届四次全会和“1+37+8”系列政策文件的重大意义、丰富内涵和实践要求,牢牢把握“深、准、狠”总要求,全面落实“防、查、改、教、强、技、制、督、调、究”重点任务,坚持把安全生产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以靠前的责任担当、托底的务实举措,全力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企业和社会大局稳定。

全面压实各方安全生产责任。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和“三管三必须”的要求,进一步压实党政领导责任、部门监管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特别是要压实企业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实际负责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责任,压实企业的安全投入、安全培训、安全检查和重大危险源安全包保责任,压实企业自查自改责任,切实做到企业自查自改不留死角、不留盲区,把安全隐患最大限度消除在企业内部。各县(市、区)、各部门要对各类违法违规行为要把握好时效,该曝光的要及时曝光,强化正面引导,营造重视安全生产、关心安全生产、参与安全生产的良好社会氛围。

全面落实问题隐患整改各参建企业要认真对照通报内容,对整改情况进行逐一复核验收,并将整改情况上报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在本次综合执法检查中发现存在质量安全隐患的,由市质监站、建管站负责复查并签署复查意见;存在违反市场行为、建筑工人管理不规范的,由市住建局建管科负责复查并签署复查意见。对隐患问题整改不到位的项目,坚决不允许复工。对本次通报记分处罚的关键岗位人员,须参加继续教育学习,各参建单位要紧盯限期整改,挂账销号,确保整改到位,做到真查真改。

)扎实推进质量安全标准化建设。各企业要认真抓好建设工程质量安全标准化创建工作,深刻汲取经验教训,狠抓“深沟槽、高大模板支撑、起重吊装、重大危险源、防高处坠落”等安全事故预控工作,认真落实质量安全标准化管理措施,抓好常见质量问题整治措施,抓好文明施工,落实样板引路,进一步提升质量安全标准化工地达标率,推动全市建设工程施工质量安全管理水平全面提升。

)全面保障建筑工人合法权益。进一步提高农民工管理工作的重要性与敏感性,严格落实“六率”抓好农民工管理源头工作,抓实劳资员专业能力培训、人员变动动态化管理、用工考勤记录等中间环节工作,抓细工伤保险缴纳、职业病防治等农民工生命健康工作,要规范农民工维权公示牌设置,畅通举报渠道,对待农民工信访问题要先知先觉,注重前端解决,做好欠薪风险管控工作,及时消除风险,全面保障建筑工人合法权益。

全面落实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整治。各部门各企业要认真对照《房屋市政工程生产安全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2022版)》《吴忠市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2023年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行动方案》内容,立即组织开展全面排查,做到不留死角。要树立强烈的责任感,层层落实责任,齐抓共管,提高事故防控能力。各单位对检查中发现的重大隐患问题和安全违法违规行为要实行“零容忍”必须逐项整改到位。综合运用通报、约谈、警示、曝光等有效措施,加强督促检查,对重大隐患问题要停业或停工整改,实施挂牌督办,严格整改措施,限期整改到位。对不认真整改的企业,要及时联动综合执法部门,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上限予以处罚。

)严厉打击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各地各部门要统筹工程质量、施工安全和扬尘防治监管工作,合理分配精力、理顺监管机制,对辖区内未批先建、违法发包、转包、资质挂靠、人员挂证等违法行为开展全面排查,建立问题台账,加大处罚力度。要用足用好动态监管、违规约谈、设立“黑名单”等工作措施,建立市场和现场联动监管机制,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抽查,不断提高信息化监管水平,有效化解当前监管任务重、人员不足、履职尽责难度大、监管效率低等问题,确保行业监管职责履行到位。对于本次检查处罚涉及房地产企业的,由房地产管理部门对建设单位依法惩处。

附件:1.2023年全市住建领域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整治暨第二次综合执法检查诚信加分名单

      2.2023年全市住建领域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整治暨第二次综合执法检查施工、监理企业诚信扣分名单

      3.2023年全市住建领域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整治暨第二次综合执法检查勘察设计企业诚信扣分名单

      4.2023年全市住建领域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整治暨第二次综合执法检查在建项目关键岗位人员记分处罚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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