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住建局,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建筑市场秩序,强化建筑施工质量安全管理,根据《吴忠市住建局关于开展2021年全市建筑领域第二次综合执法检查的通知》(吴住建(安)发〔2021〕9号)要求,2021年6月16日至7月30日,按照“双随机、一公开”的方式,我局对全市在建工程开展了综合执法检查,现将检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检查基本情况
本次检查采取“双随机、一公开”“四不两直”执法模式,对在建工程项目履行建筑市场行为、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落实情况、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质量安全标准化管理、“智慧工地”建设、勘察设计企业履职情况进行了全面检查,累计检查在建工程36项,涉及建设单位25家、施工企业28家、监理公司13家,勘察设计单位7家,下发限期整改通知书19份,停工整改通知书17份。从检查情况来看,全市建筑施工项目关键岗位人员实名制管理得到加强,建筑工人工资管理到位,“智慧工地”建设积极推进,质量安全文明施工保持良好,勘察设计市场行为进一步规范,绿色节能施工执行到位,但个别项目仍存在管理混乱,关键岗位人员履职不到位,安全文明施工费用投入不足等情况。
二、存在主要问题
(一)建筑市场人员管理情况。一是关键岗位人员履职不到位。吴忠市2020年老旧小区改造市政配套基础设施朝阳小区立体停车楼项目一标段、盐池县玺悦府小区项目、同心豫海澜湾B区项目、红寺堡区委党校建设项目一标段宿舍楼项目、青铜峡市公安局交管大队车辆服务大厅建设项目不同程度存在施工单位关键岗位人员履职不到位的情况,未认真落实实名制考勤管理;二是“智慧工地”建设不到位。光耀府小区商住项目Z5#、Z6#、Z7#楼及地下车库项目、润翔东苑二期14#楼项目、北苑玉景项目存在“智慧工地”建设不完善、现场塔吊黑匣子未安装或安装数量不足、视频监控安装点数不足的问题。
(二)建筑工人工资管理情况。吴忠市古城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承建的书香人家1#-3#住宅和地下停车场项目、宁夏锦宇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承建的西花苑建设项目、宁夏大捷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承建的吴忠市利通区第九中学建设项目施工三标段项目、宁夏第一建筑有限公司承建的吴忠市光耀府小区商住项目Z5#、Z6#、Z7#楼及地下车库II段工程项目、宁夏朗华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承建的润翔东苑二期14#楼项目存在未开设农民工工资专户、未实行线上代发及部分项目虽然开通了线上代发,但是工资发放金额和现场实际不相符等问题。
(三)质量安全标准化管理情况。宁夏第一建筑有限公司承建的光耀府小区商住项目Z5#、Z6#、Z7#楼及地下车库项目、宁夏金鼎昌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承建的吴忠市利通区第四幼儿园建设项目一标段项目、宁夏朗华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承建的润翔东苑二期14#楼项目、宁夏科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承建的城市印象小区8#楼存在不严格按照工程设计图纸或施工技术标准施工的行为;宁夏鹏胜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承建的同心豫海澜湾B区项目在悬挑脚手架、模板支撑体系管理方面存在较大隐患;宁夏路捷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承建的金龙华庭二期住宅项目5台吊篮在未办理安装告知手续、未验收的情况下投入使用;宁夏科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承建的城市印象小区8#楼扬尘治理严重不到位,未落实扬尘治理6个100%要求;吴忠市第四幼儿园建设一标段项目屋面保温擅自变更;城市印象小区8#楼项目,室外排水管网安装,下部支设处理未按照规范要求施工,设计单位未出具管网下部具体处理做法。
(四)应急值守和应急演练开展情况。宁夏科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承建的城市印象小区8#楼项目职业病防治制度操作性不强,应急演练开展不到位;宁夏亚兴达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承建的吴忠市利通区古城镇秦桥社区健身中心项目未编制应急预案,宁夏朗华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承建的润翔东苑二期14#楼项目未开展应急演练。
(五)绿色施工及节能标准执行情况。吴忠市利通区第九中学项目一标段施工单位未编制绿色施工方案,宁夏路捷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承建的金龙华庭二期住宅项目现场垃圾散落,未及时清理,吴忠市顺通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承建的吴忠市利通区第十七小学建设项目三标段建筑垃圾减量化工作未落实。
三、典型案例
(一)润翔东苑二期14#楼项目:建设单位为宁夏瑞祥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施工单位为宁夏朗华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监理单位为宁夏回族自治区发展咨询工程有限公司。
主要违规行为:施工单位管理人员未报监理审查,关键岗位人员除项目经理马军荣以外全部未录入实名制系统,“智慧工地”未按要求进行建设,5月份、6月份建筑工人工资未通过线上代发;14#楼三、四层后浇带模板支撑系统擅自拆除,且支撑系统数量不够,二次构造柱插筋位置(部分)不符合规范要求,三层以下板面荷载过大,砌体使用砂浆(自拌)不符合配合比要求,现场个别钢筋机械连接开丝长度不规范;违规搭设钢管扣件卸料平台,以雨棚代替卸料平台使用,电梯井临边防护不到位、不规范;未开展应急演练,临时施工用电私拉乱接,脚手架连墙件数量不足,脚手板未满铺;扬尘公示牌未公示扬尘治理负责人和扬尘监管部门信息,施工现场部分施工道路未硬化,裸露沙堆未覆盖;动火作业存在未审批现象,木料堆放区未设置防火警示标识,未放置灭火器。
(二)吴忠市第四幼儿园建设项目一标段:建设单位为吴忠市利通区教育局,施工单位为宁夏金鼎昌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监理单位为银川长城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主要违规行为:总监履职不到位,监理人员未录入实名制管理;施工单位项目经理王苗苗虚假考勤;安全员马良国不能提供现场履职资料,质量员马盘军不在岗,现场无履职记录;保教楼现场部分砌体材料与设计不符,屋面保温与设计不符,现场未能提供外窗试验报告;现场填充墙体组砌方法不规范;电工随意开凿线槽,导致框梁主筋外露;二次构造浇筑质量较差,有露筋、孔洞、不密实现象;监理单位巡视不到位;脚手架纵向水平杆未连续设置,连墙件数量不足;安全网未密闭搭设,破损网未及时更换;施工通道未搭设防护棚;施工用电私拉乱接,文明施工差,垃圾未分类管理;砂石未覆盖,扬尘治理措施不到位;未建立职业病防治制度;未开展应急演练;脚手架小横杆未两端固定;木工机具无防护罩;施工现场无扬尘公示牌;现场动火作业未审批;木料堆放区无防火警示标志。
(三)城市印象小区8#楼项目。建设单位为宁夏蒲盛置业有限公司,施工单位为宁夏科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监理单位为吴忠市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主要违规行为:“智慧工地”未按要求建设,视频监控未联网使用;施工员吴奇未按要求考勤,安全员周娜未录入,机械员黎振伟6月、7月无考勤;6层顶脚手架搭设未及时跟进,临边防护不到位,电梯井洞口未防护,模板支撑体系个别顶丝过长;4层电梯井洞口防护高度不足且防护栏杆未固定;楼梯间临边防护不到位,违规搭设钢管扣件上人通道;违规搭设垃圾清理通道;脚手架连墙件数量过少,脚手架水平兜网未设置;悬挑卸料平台个别锚固螺栓长度不足;施工用电私拉乱接;建筑垃圾未及时清理,建筑垃圾分类管理未落实;施工现场浮土严重,扬尘治理不到位;木料堆放区未设置防火标识;职业病防治制度操作性不强;应急演练开展不到位;8#住宅楼六层作业层现场无砼养护,导致板面出现裂缝,8#楼1-6层砼现浇多处跑模、涨模、漏浆、麻面、现浇板裂缝;室外排水管网安装,下部支设处理未按照规范要求施工,设计单位未出具管网下部具体处理办法;梯段板现场实测100mm,不符合设计变更后110mm要求。
(四)海天阁3#-5#住宅楼、地下车库、门房项目:建设单位为吴忠市海蓝天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施工单位为吴忠市古城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监理单位为吴忠市平安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主要违规行为:工程地下防水未经监理同意擅自隐蔽;地下室塔吊基础未进行防水施工;在施工现场加工钢筋且无防护措施,木工区无防护措施,钢筋区防护棚搭设不到位;施工用电一级箱、二级箱未搭设双层硬防护,施工用电私拉乱接且和三级箱间距超过3米;基坑边坡违规堆放物料;扬尘监测设备未与环保部门联网,现场部分施工道路未硬化,木料堆放区无防火警示标志,未放置灭火器;农民工工资银行线上工资代发未开通,视频监控数量不足,扬尘监测和塔吊监控系统未接入智慧工地。
(五)红寺堡区委党校建设项目一标段宿舍楼项目:建设单位为中国共产党吴忠市红寺堡区委员会组织部,施工单位为宁夏伊丰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监理单位为宁夏恒建监理有限公司。
主要违规行为:监理单位总监、施工单位相关人员履职不到位;高大模板工程未组织验收;脚手架连墙件数量不足,卸料平台锚固不符合规范要求;施工通道未设置双层硬防护;构造柱受力筋间距不符合要求;现场砂浆配比与配合比单不符;塔吊无安装、验收及定期自查自纠记录;施工企业安全保证体系不健全,安全生产检查工作未落实,项目经理安全生产检查工作落实不到位。
四、处罚措施
对综合执法检查中违法违规的建筑施工企业及监理单位按照《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宁夏施工企业和监理企业不良行为记录认定标准》相关要求和项目的隐患整改情况给予扣除诚信分值处罚(详见附件1);对综合执法中未到岗履职或履职不到位的关键岗位人员按照自治区住建厅《宁夏建筑施工项目总监理工程师质量安全违法违规行为记分管理规定(试行)》《宁夏建筑施工项目“四大员”质量安全违法违规行为记分管理规定(试行)》《宁夏建筑起重机械司机安全违法违规行为记分管理规定(试行)》相关要求和履职整改情况给予相应记分处罚(详见附件2)。
五、下一步工作措施
(一)严肃抓好问题隐患整改。各参建企业要认真对照通报内容,严肃抓好问题隐患逐项整改,并将整改情况按整改时限要求及时上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严格落实挂账销号,确保整改到位,做到真抓真改。
(二)全面推进“智慧工地”建设。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要严格按照“智慧工地”建设要求落实各自职能职责,尽快完善施工现场视频监控、人脸识别、扬尘监测等设备安装,及时对接“智慧住建”平台管理系统,要对照问题,立即开展自查自纠,逐项整改落实,切实提高施工现场安全管控水平。
(三)扎实推进质量安全标准化建设。各企业要认真抓好“建设工程质量安全标准化”和“绿色施工”创建落实工作,深刻汲取经验,狠抓“深沟槽、高大模板支撑、起重吊装、重大危险源、防高处坠落”等安全事故“预控”工作,认真落实质量安全标准化管理措施,抓好文明施工,落实样板引路,进一步提升质量安全标准化工地达标率,推动全市建设工程施工质量安全管理水平全面提升。
(四)强化勘察设计主体责任。各勘察、设计企业要严肃落实关键节点、关键环节履职责任,强化事中事后指导和服务,提升勘察设计质量和水平。同时,要切实规范勘察设计企业市场行为,严格落实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严格执行法律法规,不断提高工程勘察设计企业素质水平。
附件:
1.2021年第二次综合执法检查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管理施工、监理企业诚信体系扣分名单
2.2021年第二次综合执法检查在建项目关键岗位人员记分处罚名单
吴忠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1年8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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