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按照《中共吴忠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印发<关于全面集中清理全市地方性法规和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工作方案>的通知》(吴法发〔2020〕7号)要求,我局对1998年至2020年制定的规范性文件进行全面清理,经2021年第3次党委会议研究审定,现决定:
(一)行政规范性文件废止66件,宣布失效23件。
(二)政策性文件废止17件,宣布失效9件。
本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附件:1.决定废止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
2.宣布失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
3.决定废止的政策性文件目录
4.宣布失效的政策性文件目录
吴忠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1年5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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