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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目录清单

时间:2021-12-13 来源:吴忠市城市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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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目录清单


(非涉企经营第一批)(9项)


序号

证明名称

事项

名称

证明出具单位(人)

市级业务主管部门

1

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证明

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服务许可证核定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交通运输部门、场所产权所有人、申请机构


城市管理局

2

垃圾运输清洁车辆及设备的证明材料

3

道路运输许可证

4

企业人员社保证明材料(新申请一个月,换证三个月)

5

场所证明材料

6

营业执照

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处置服务许可证核发

自然资源部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申请机构

城市管理局

7

设备及场地资料

城市管理局

8

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证明

城市管理局

9

规划许可证

城市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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