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内容清单 | 措施清单 | 标准清单 | 责任清单 | |
普法责任主体 | 普法对象 | ||||
1 | 习近平法治思想 | 1.将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党支部党员、干部职工理论学习内容,通过集中学习、交流研讨等形式,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2.运用干部教育培训网络学院和“吴忠法治”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加强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学习。 | 1.将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普法工作要点,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落实;2.全面掌握习近平法治思想核心要义,用法治思维谋划工作、指导实践的能力素质不断提升。 | 局属各科(室)、 市医疗保障服务中心 | 局系统全体干部职工 |
2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徽法》等相关法律法规 | 1.结合“12.4”国家宪法日,开展宪法学习宣传教育。2.加强《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徽法》等法律的学习,加强日常管理,带头规范升挂国旗、奏唱国歌和悬挂国徽等行为。 | 1.推动医保系统干部职工带头尊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提升党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的能力。2.大力弘扬宪法精神,维护宪法权威,推动宪法精神进基层,使宪法走入日常生活,走进人民群众心中。 | 局属各科(室)、 市医疗保障服务中心 | 局系统全体干部职工 |
3 | 《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党内法规 | 1.把重要党内法规列为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三会一课”学习的重要内容,以党章、条例等为重点。2.加强廉政机关建设,组织好“廉政教育警示周”活动,将警示教育纳入干部日常学习。 | 1.建立党内法规学习宣传责任制,注重党内法规宣传同国家法律宣传的衔接协调。2.把党内法规学习与“法律进机关”结合,组织开展互动性强的主题宣传活动。3.注重用身边事例、现身说法,切实增强党内法规学习宣传感染力和实效性。 | 局属各科(室)、 市医疗保障服务中心 | 全体党员 |
4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 1.结合日常工作和会议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集中学习。2.开展第四个“民法典宣传月”宣传活动。 | 1.组织局系统干部职工依托“吴忠法治”微信公众号参与民法典知识线上有奖答题活动;2.组织局系统干部职工开展“民法典宣传月”活动,不断提高运用民法典维护人民权益、化解矛盾纠纷、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能力。 | 局属各科(室)、 市医疗保障服务中心 | 局系统全体干部职工 |
5 |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国务院令735号)《医疗机构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医保局令第2号)、《零售药店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医保局令第3号)、《宁夏回族自治区实施<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办法》 《医疗保障行政处罚程序暂行规定》(国家医保局令第4号)、《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举报处理暂行办法》(国家医保局令第5号)、《宁夏回族自治区实施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权规定》《医疗保障基金飞行检查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医保局令第6号) | 1.举办有关法治讲座、大讲堂、培训班。2.结合“医保基金监管集中宣传月”活动,组织开展以案释法活动。3.结合业务职能,针对服务群体,采取发放宣传海报、折页、公众号推送等方式开展医保普法宣传工作。4.把学习相关法律法规作为党支部“三会一课”内容,列入干部职工周例会学习内容。 | 1.将普法工作纳入工作全局,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落实。2.积极利用法律宣传日、宣传周、集中宣传月等载体,开展法治宣传活动,每年不少于4次。 | 局属各科(室)、 市医疗保障服务中心 | 局系统全体干部、定点医药机构、参保群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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