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执法协调小组《关于在全市推行包容审慎监管执法“三张清单”制度的通知》要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规定和《宁夏回族自治区卫生健康领域实施包容免罚清单》,结合我市卫生健康实际,编制了《吴忠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包容审慎监管执法“三张清单”》,现予公布。
附件1:不予处罚事项清单
附件2:从轻处罚事项清单
附件3:减轻处罚事项清单
吴忠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3年7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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